历史
牧龙师 > 权臣的早死原配 > 第54章 甚是想念

第54章 甚是想念(3 / 8)

架子上。

静站着看片刻架子上帕子,思索半晌,最终寻来纸墨。

桌上铺上宣纸,笔蘸墨,却迟迟未下笔。

向来下笔如有神沈寒霁,看着雪白宣纸,竟然不知写些什好。

思索片刻后,把桌子拖到窗户后边。打开窗户,往码头望去。

阳光明媚,河面波光粼粼,绿柳成荫,风光无限。

沈寒霁落笔,以水墨画幅画。

最后在另张纸上只写寥寥数字。

——切安好,勿念。

思索会,又多写句话。

沈寒霁在小镇已经住两日。遇刺那日傍晚前,便来五十人官差,在小镇住下,晚上轮值巡逻。

沈寒霁白日依旧会去码头附近茶寮坐坐。看看往来商船,官船,也顺道看看那些孩子所练棍棒功夫。

孩子所练招式,皆是用来防备水寇来袭招式,没有过多花里胡哨招式。

壶茶,也坐得够久,正准备结账与身旁保护他温霆离开,茶寮外停辆马车。

而后从马车上下来个穿着红衣,样貌俊美,眼尾有点浅痣男人。

样貌俊美,身穿红色长衫宽袖,多出几分妖冶。

男人身后小厮与掌柜喊道:“上壶好茶水。”

男人就在身旁桌椅坐下,沈寒霁闻到淡淡脂粉味,但男人面上却是没有半点脂粉。

茶寮掌柜似乎认识那红衣男人,笑问:“齐东家,不是前不久才来进货,怎又来?”

那男人轻笑声,声音带着几分不在意:“来大生意,便来多进些材料。”

沈寒霁付银钱,起神,未看眼就离开,倒是红衣男人多看几眼身白沈寒霁。

离得远些,温霆纳闷道:“这好好男人,怎就穿个红衣,身上还有脂粉味?”

沈寒霁无甚兴趣,淡淡道:“或许是个人癖好。”

女扮男装,男做女装,不常见,但并非没有。

“不过,那人身后小厮,身手应该很不错。”温霆说着,转回头看眼红衣男人身后小厮。

身短打打扮,腰间还别把巴掌宽短刀。

金都

温盈先前让青竹去调查调香阁,没两日,他便把调查来消息告知温盈。

调香阁是在三年前搬来金都作坊。

东家原是禹州书香门第。东家自幼爱调香,家中直想让他走科举仕途,但后来家中得罪人,便搬迁到金都。

又因生活所迫,便在金都租个民宅作为作坊,自己调香。

那东家也是个聪明人,是不想太沾染商人铜臭,二是知晓没有名气,若开铺子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抬起名气,也抬不起价格。

所以定量供货给那些在金都已经小有名气铺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暗火

白芥子
娱乐圈,大魔王诱圈他的小甜心。 凌灼是个流量爱豆,长得好、业务强,选秀出道一路顺风顺水,直到他被经纪人塞进剧组,拍人生第一部戏,遇到大魔王陆迟歇。 大魔王强势逼近,抢了凌灼和别人的丘比特箭,一步一步将凌灼勾进自己的领地,再画地为牢。某日大魔王看到凌灼和别人的《真相是真》饭制剪辑,喝醋三碗,转发微博,评曰:“假的。”再@凌灼 言:“我的。”全网哗然。 *陆迟歇x凌灼 *受和竹马队友双向暗恋,攻强势插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