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饶有兴致地审视着邹正则。
他大概四十五岁左右,体型中等不胖不瘦,留着短发,脚上踩着布鞋,穿着发皱卷毛红色短袖T恤与黑色长裤,短袖没有遮盖住手臂部位,有着大片大片陈年烧伤痕迹。
而他脸上,灼烧伤痕更加明显,暗红色伤疤将整片左脸覆盖,直延伸至右耳下方,每当他微笑时候,略微肿胀嘴唇就会向旁边牵连,令人担心他嘴角会不会沿着伤疤就此裂开。
“曾魏明与汪芳妮夫妻,是你杀?”
“是。”邹正则点点头。
“为什?”李昂问道:“仇怨?”
“仇?”邹正则摇头道,“不是为仇恨,而是因为爱。”
李昂咧嘴吐槽道,“任何个心智正常人都不会把谋杀当做爱表达方式。”
邹正则摇摇头,咳嗽几声,从椅子上站起来,敲敲桌子,“你觉得这里怎样?”
“作为个补习班而言,还不错。”
“其实这里不算补习班”邹正则笑道:“住在这片地方人都不算有钱,很多夫妻干都是起早贪黑体力活,根本没有时间、没有条件带孩子。
年轻时候修过自行车,扛过包,烧过锅炉,开过小卖部,当过赤脚医生,也教过阵子书,所幸就发挥余热,帮这里居民带带孩子,顺便辅导下学习。”
“很感人故事。”李昂平静道,“简直可以参加感动殷市十大人物评选。”
邹正则没有理会李昂言语中讽刺意味,叹息道:“小时候,汪芳妮和是最好朋友,们起在村里长大,起上学。可惜父母家庭条件实在太差,没钱供上高中,就只好提早进入社会摸爬滚打。
后来听到芳妮家里出意外,没钱供她继续上学,就在城里打两份工,给她邮钱让她能继续高中学业。
她大学时候,们同居在起,开出租车补贴家用,她白天上课,晚上回家给做饭,那时候是们最幸福时刻,她告诉等她大学毕业,就和结婚。”
邹正则那张暗红色面孔上,流露出缅怀过去恬淡温馨,“但,好景不长,在场义务扑灭大火行动中,冲进火场,被所营救人扒走逃生面具。等到被消防员拖出火场时候,已经成这幅人不人鬼不鬼样子。”
“芳妮没有抛下,她在病床旁边悉心照料着,不断跟描述曾经们所畅想美好未来。
但,个是前途无限光明女大学生,个是容貌尽毁、身体残破残废,周围人指指点点让芳妮愈加沉默。”
“你有那种体验吗?害怕被抛弃,害怕被厌憎,自己厌恶自己,自己痛恨自己,再也无法信赖你所爱人,”
邹正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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