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46章 苦茶(3 / 7)

崇拜陆玄冬最尊敬运动员,正坐在靠阳台躺椅上,低头阅读着潘凯克小说集,那是陆玄冬随身读物。

真人看起来比想象高,这是陆云琛见到秦春晓时个想法。

没有男排球员里常见大块头对比,秦春晓实在是很高挑,而且很结实,陆云琛像妈妈些,骨架偏细,就明显感觉秦春晓手臂、腿是比他粗,但又不显笨重,反而给人修长有力感觉,像精瘦豹子。

而且他很俊美,可以说是陆云琛见过最好看混血儿,完美兼具东西方外貌优越处,立体骨相、细腻皮相,眼睛更是亮点,即使放在娱乐圈里,陆云琛也敢给秦春晓打12分。

这很难得,因为作为赵昭颜儿子,即使是白明那样靠脸上位流量,第次见面时,陆云琛也只是意思意思给对方打个8.5分,心里觉得对方算得上好看,但妆容太重,眼中还有着浓烈欲望。

陆云琛不讨厌欲望,偶尔还会被吸引,甚至在开始渴望爱情青春期,也思考过,如果有天他爱上个危险人,他会不会变得明知道对方不怀好意,却依然头栽进去,然后感化对方。

其实这小伙对自己恋爱脑还是有点认知

但作为个有自知之明傻白甜,成年以后,尤其是被他哥送进食品厂进修几个月后,只要情况允许,陆云琛能辈子不接近那种危险角色。

因为这会儿他已经认知到,就如脑残无药医样,坏种也是无法被感化

陆云琛变化简称“被他哥以及食品厂内小社会收拾清醒”。

秦春晓在球场上也是有欲望,他眼睛在比赛高潮时亮得就像颗蓝色恒星,但那种欲望是更加明亮且安全,这让他给人整体观感非常好,是种野生动物似生命力,平时又看起来很安静理性。

对,这个人就像肖邦钢琴曲样,看似温柔冷静,实则内含勃勃生机。

近看以后,陆云琛才意识到自己曾经说过“秦春晓应该减肥保持美少年模样”话是多可笑,若没有健美矫捷肢体,这位野生系天花板魅力岂非要被削减几分?

陆云琛犹豫下,还是压低声音提醒:“他、他不喜欢别人动他书。”

秦春晓抬头,对他点头打招呼:“知道,是他说可以看这个打发时间,既然你回来也走。”

他起身,将搭在沙发上呢子外套罩身上,而且他里面只有件棉质长袖衫,说实话,以波兰目前天气,秦春晓既不穿皮草也不穿羽绒服,实在是让人怀疑他会不会冻感冒。

但秦春晓无比自然地将书揣怀里,提着拔罐工具走人,走之前拍拍陆玄冬脸:“走咯。”

陆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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