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蔑视着匍匐在他脚下贵族,微微笑。
同性恋、女装癖、妓院常客、喜怒无常,小王子名声本就足够恶臭,他再过分些,再无理取闹些,也完全没关系吧?
他将手伸向贵族。
贵族因羞辱而惨白脸泛起丝红晕:原来小王子在赐予他吻手礼。
亲吻王族手指,对于贵族来说是荣誉象征。
他迫不及待地噘嘴戳向那只细白手,那手却偶然似向下晃,恰好躲开。
贵族不确定地征询路加脸色,看到华服少年依然笑得漂亮,便再次鼓起勇气,追向那只手。
路加又是晃,将手放低些。
如此几回,为完成吻手礼,贵族脸几乎贴到地面。他终于意识到这是场恶劣捉弄,肥大脸涨得通红,犹如烧熟猪肝。
路加失兴致,脚踹上贵族肩头,将他蹬翻出去。
“捡起手绢,为国王陛下座上宾擦鞋。”他傲慢地命令贵族,“兰斯洛特,陛下要求接见你。”
贵族又惊又怒,呆片刻,吭哧吭哧地捡起被他自己丢在地上手帕。
他刚为国王献上几名美人,却没有求得国王接见。眼下他等候在浴室之外,盘算着能否有机会见次陛下,却没想到这个奴隶——叛徒血脉——竟然得到陛下召见?!
兰斯抬手婉拒贵族。他注视着小王子,向他微微欠身,然后跟随宫女走进浴室。
“路加·查理曼养条狗都比你尊贵。”路加瞥贵族眼,“别忘,在仗势欺人这方面,能比你做得更绝。”
“滚吧。”他大发慈悲地说。
*
“懒王”对兰斯洛特态度好到不合常理,路加不知道其中原因,恐怕羊皮卷撰写者也不清楚。
总之,他并不担心国王会对兰斯有什不利。
此番来王宫,路加有另件事要办。
原书中真心对待小王子人少到可怜,个是夏佐·塞西尔少爷,那位红发北方蛮族后裔;另外位则是阿芙拉,路加同父异母妹妹。
同为情妇所出,阿芙拉如同国王大多数私生子女样,还未出生便被遗忘,没有姓氏,更不会封为公主。
比起那些刚出生就被王后溺死私生子来说,阿芙拉很幸运。她祖父是名为王族服务宫廷医生,直到她年满十岁,才因头纯金卷发而,bao露在王族面前。
那时她已经觉醒光明圣力,王后动不她,便把这名性情柔和善良少女收为贴身侍女,换个方法监视、折磨。
不过路加找她是为另个原因。
——宽泛意义上来说,阿芙拉是书中“女主”。
她和男主因为小王子而相识,作为光明神虔诚信仰者,她对兰斯洛特很有好感,多次化解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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