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4章 大漠明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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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春风穿过窗户吹拂进来,清新而干净,火红色太阳在群山遮掩中缓缓升起,路边梧桐树叶子上落下滴露水。

有鸟飞上枝头。

这样早上,如果坐在窗边喝上壶茶,吃几块早点,定能叫人心情舒畅。

沈百终在天边微亮时候就起床,他穿好衣服,叠好被子,提刀下楼,向厨房里忙碌师傅要壶热水,接着就坐在大堂里给自己泡茶。

他这样地步,已不需要早起练功,养成这样习惯只不过是因为早年间想要刺杀皇帝刺客多半在夜深与凌晨时动手,沈百终需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以至后来竟成种本能。

在别人睡得最熟时候,他反而是最清醒

这样早时候,大堂里只坐着沈百终,昨日在这里喝酒江湖人醉得七倒八歪,不到日上三竿是不会起来,说书人也只在下午人多时来,至于普通百姓,自然是什时候要吃饭,什时候才会踏进客栈。

胡桃木做桌子光滑平整,在窗外微弱红灯笼光映照下映出指挥使影子来,好像他直坐在那里似,这辈子也没有离开过。

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很轻很轻脚步声,来人必然有不俗轻功,要听到这样小声音自然也要不俗武功。

沈百终当然能听到。

进来人是个少年,他穿着身黑斗篷,斗篷是红色缎里,斗篷里衣服也是黑色,配着黑腰带、黑靴子还有黑牛皮手套,除苍白脸色,这个少年就像是从墨里提出来

不过他确实十分俊朗,尤其是那双眼睛,格外明亮冷漠,如同冬夜里寒星。

少年进来就去厨房,看来是要早饭。

沈百终注意到他鞋上尘土,他肯定已经赶很久路,才会又累又饿。

昨日马丢以后,除因为很重而落下药袋子,李全给沈百终收拾换洗衣服也跟着并丢,他身上这件自然不再是飞鱼服,只是把件临时买普通衣服套在身上。

沈百终不说话不动手时候真非常安静,他没有杀气,也很有礼貌,看起来竟还有些呆,完全不似是天下第该有模样,因此少年根本没有注意到他。

他把手摸向腰间,摘下个六尺长软鞭,将其放在桌上,这就要告诉别人他不好惹。

刻钟,沈百终起身进后厨去要粥和小菜,端到桌上开始吃。

大堂里安静得可以闹鬼,明明坐着两个人,却活像是假点声音也没有,沈百终不打算说话,少年也不打算理沈百终。

直到外面飞来只鸽子。

翅膀拍击声音下打破寂静,少年忍不住看过去。

那只鸽子羽毛雪白光滑,脚上竟还缠明黄带子,更像是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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