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文书之后,孙绍宗自然要去主管领导——治中刘崇善处报道。
不同于陈经历那里明枪暗箭,刘崇善这边倒是中规中矩很,只是扔大堆陈年旧案,以及年前未来得及勘合卷宗给他,就把他打发去刑名通判专属小院。
这倒也正常,毕竟丫年前刚刚吃瘪,又迫于形势,不得不硬着头皮替孙绍宗宣扬名声——如今他称赞孙绍宗话言犹在耳,总不好立刻就翻脸不认人吧?
再说刘崇善虽然是孙绍宗领导,但孙绍宗这个通判身为副手,本就有着能制衡治中功效,如果做得太过火,孙绍宗甚至可以直接向朝廷弹劾刘崇善。
因此至少在表面上,他是不敢威逼太过。
说到这里,似乎有必要解释下顺天府大致分工:
以前孙绍宗看古装剧时候,好像什事都是府尹大人【只有顺天府是三品府尹,其它都是四品知府】出面料理,可现实中要真是这样,府尹大人怕是早累死八百回!
事实上,正三品府尹在顺天府就相当于市委书记,虽然名义上总揽大局,可以插手切事情,却很少处理具体细务。
四品府丞则相当于市长,同样是抓大放小,不过管细务要比府尹稍稍多上些。
五品治中可比作政法委书记加法院院长,有开庭宣判、调查案件权利。
而这三人又被尊称为府衙里‘堂官’,也就是能升堂问案官儿,余下大小官吏无论手中权力如何,都是没有资格单独升堂。
六品通判共有三人,分管钱粮财税、盐铁户籍、刑名案件。
孙绍宗这个刑名通判,论职权相当于警察局长,并没有升堂审判权利,只能独立或者协助上级调查案件,提供调查结果和各种推证。
虽说比不得‘堂官’威风,但刑名通判却也有个堂官没有特权,那就是案件勘合权。
也就是说,不管是府尹、府丞、还是治中审判大案要案,都必须经他复核通过,才可以送交刑部结案。
如果孙绍宗对审判结果有异议话,可以要求换人重新审理【般是从治中换成府尹、府丞】,若是对重新审理结果依旧不满意,还可以交由刑部裁定。
如果最后刑部裁定审案结果不公,治中可就麻烦大。
也正因此,那刘崇善才对孙绍宗存有三分顾忌。
再下面,还有经历、照磨、知事、训导、检校等等,从七品到不入流官吏,不是掌管具体某样细务,便是辅佐三位通判主持常务工作。
总而言之,孙绍宗在顺天府虽称不上位高,但权重二字却是无疑。
闲话少提。
孙绍宗到治中大院西北侧,专属于刑名通判小院里,早有群下级官吏等候拜见新任上司。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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