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04章(3 / 5)

:“你不要执迷不悟。”

沈秋庭把玩着手中剑穗,天真无邪地问道:“如果现在回头,你们会留命嘛?”

灵韵愣下,道:“你杀孽太重,天道不会容你。”

沈秋庭将手中剑穗揉成粉末,嗤笑声:“既然悟不悟都是个死,又有什分别呢?”

位上年纪仙人恨恨骂道:“冥顽不灵!神界怎会出你这种败类!”

沈秋庭忽然觉得,这句话似曾相识。

好像他也曾背负着这样骂名被千夫所指样。

这点异样情绪飞快地划过去

这种话他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似曾相识也不奇怪。

他慢悠悠地从树上跳下来,拔出自己灵剑:“既然谈不拢,那便看看谁先死好。”

迟明出鞘就看见这样情景,见鬼似疯狂颤动起来。

会儿不见它主人怎就疯

沈秋庭感受到灵剑不配合,忍不住皱皱眉,伸手弹弹剑身:“安分点。”

迟明不敢继续动作,安静如鸡地缩在他掌心里。

沈秋庭抚摸着灵剑剑身,心头忽然产生点疑问——他直……是用剑吗?

可是魔神好像直没有本命法器。

对面神仙们见他冥顽不灵,已经攻过来。

沈秋庭来不及细想,提剑迎上去。

过于狂躁力量在他身体里横冲直撞,以至于他出剑时候根本没有意识,只能凭借本能——想要见血。

于是个又个昔日同道在他剑下死去。

满眼血。

他好像在某个瞬间恢复意识,但眼前场景飞快地跟前世尸山血海重合,又将他带着坠入更深噩梦中去。

他几乎在清醒状态下也分不清自己是谁

等到沈秋庭终于恢复意识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被所剩无几几个神逼到绝境。

身后是处看不到尽头深渊,像是大地突兀从中间裂开样,黑漆漆地张开巨口想要择人而噬。

迟明剑身上染血,正在他手中疯狂颤动着。

迟明只是把灵剑,并没有神魂,这幻境虽然能迷惑它时,但在它接触到幻境中人和物时候就无法继续迷惑它

它想叫醒沈秋庭,但沈秋庭明显已经被幻境控制住,根本没有回应它。

它能感觉到……这深渊之下是很可怕东西。主人要是掉下去,很有可能就再也回不来

沈秋庭显然没有意识到危险——或者说他就算意识到危险也不在乎。

面前几个仅剩神仙伤伤残残,看着他目光透着彻骨恨意。

个神当先走出来,怒骂道:“现在你已经走投无路,还有什想说?”

沈秋庭抬头看眼铅灰色天空,老实地摇摇头,惊讶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元里是个优秀的战场后勤人员。一朝穿越,他穿成了古代一个小官员的儿子,被父母含泪送到了楚王府,给即将病逝的楚王府长子冲喜。 当日,从战场上连夜赶回来的楚王府二子楚贺潮风尘仆仆,身上盔甲还未脱下便代兄拜堂,与元里三拜了天地。元里嗅着他身上的血腥味和尘土味,就明白这位是个危险人物。 当晚,楚贺潮又要代兄和他喝合卺酒。元里笑意温和,“将军请。”握着酒杯的手指青葱如玉,俊俏面上长睫轻垂。 楚贺潮似笑非笑地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银河坠落

曲小蛐
(暗恋文)(江肆x宋晚栀)少年时,江肆永远是所有人中央最耀眼最恣肆的天之骄子;而宋晚栀是站在角落阴影里,仰头望着他的,穿纯白长裙的少女。他桀骜,她安静。他恣意妄为,她循规蹈矩。他是放浪到骨子里的江肆,她是残缺而纯白无暇的宋晚栀。他们是两个极端。哪怕来自同一所高中,只差两届,S大也没人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直到某一天。江肆发现了宋晚栀的秘密。“暗恋人渣是会付出代价的,”他把她囿在操场的高墙后,看树荫染上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