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起愉悦笑意。
等她手上泡沫清洗干净,宋余杭重新把案板放好,又取出根洗好红萝卜。
林厌先握着那刀,她就轻轻覆在她手背上,另只手也如法炮制。
“像这样,从这里切,不容易滑……”
宋余杭手把手教她,边说边做,耐心、细致、又专注。
林厌学很认真,头也没抬,顺着她力道切刀又刀。
“是这样吗?”
窗外向日葵欣欣向荣。
她侧脸白皙如玉,隐约可见血管,唯独眼角上那颗泪痣灼灼生艳。
与其说是泪痣,倒不如说是卧底生涯留给她伤疤。
那是林厌自己拿铁丝烫上去。
为能百分百伪装成裴锦红,为行动成功,也为自身安全,她牺牲太多东西,包括自己从前引以为傲容貌也做微整。宋余杭再三强调,自己不介意这些,她仍是在出院前整回来。
当时林厌坐在病床上,穿着蓝白病号服,微微笑笑,笑容是那苍白无力。
她是这说:“从前很不喜欢林厌这个身份,想尽办法也要逃离它,这是唯次,这渴望生活在阳光下,用林厌这个名字和你厮守生。”
宋余杭心疼到无以复加,但也尊重她任何决定,手术成功,只是这个烫上去疤,由于当时戳得太深,伤口又有感染,时半会儿消不下去。
她看着看着,鬼使神差般地轻轻摸下,感受到指尖凹凸不平触感,张张嘴。
“疼吗?”
林厌以为她在问刚刚切到手指事,头也没抬:“没事,早就不疼。”
覆在自己手背上手失力道。
她错愕抬头,就跌进双浅棕色瞳仁里。
自从卧底回来后,她总是用这种眼神来看她。
宋余杭眼睛会说话,盛满星辰大海,林厌举动,都会溢出爱来。
她总有种错觉,无论她要她去做什,哪怕是去死,她也甘之如饴。
林厌满心跳跃都是欢喜,与此同时,她又有种隐秘慌张。
自己何德何能配上这样爱呢?
不是都说,好马配好鞍,保姆只能配保安吗?
像自己这样满身淤泥人,其实也配不上这样盛大且真挚爱意。
四目相对。
宋余杭读懂她心思。
没有什能瞒过她眼睛。
她轻轻抚摸着那颗凸起来伤疤,嗓音放得轻,因此有些哑。
“林厌,们结婚吧,想给你个家。”
个足以让她忘掉现在所有不安定想法家,仪式感倒还是其次。
她想让她有安全感,让这双眼睛不再惊,不再苦,不再哭,不再惊慌失措,不再妄自菲薄。
她值得这世上最美好切。
切好萝卜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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