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绛有事出国,是代替她来催稿代理编辑,林槐。”林槐说。
对方显然还没有从混沌睡眠中清醒过来。他坐起身,盯着林槐脸看半晌,眼神之空洞与专注让林槐有些毛骨悚然。好不容易,他才“嗯”声,道:“哦,是你啊……”
说完,他便站起来,去寻找埋没在电脑深处稿子。在电脑屏幕光作用下,他五官总算是清晰可见。
天枢长相颇出乎林槐预料。和他之前在脑内勾勒出“胡子拉碴,穿白大褂,眼圈青黑且不修边幅”模样不同,天枢其实长得相当英俊,甚至可以说是名安静美男子。他五官带着几分刀劈斧凿凌厉感,眯着眼看向屏幕时眼尾上挑,周身气质随性又漫不经心。
但他称得上是出色外表并不是林槐盯着他看很久理由……他盯着这个人看,只是因为——
‘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个人啊……’他摸着下巴想,‘在哪里见过呢?怎点印象都没有?’
“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林槐问道,“不知道为什,总感觉在哪里见过你似。”
“鲁迅说过。”在听到林槐问话后,对方不回头道,“英俊人往往相似,丑人千奇百怪。你会觉得长得面善,是很正常件事。最后,稿子在这里,你要不要先看看?”
“鲁迅说过这话吗……”林槐虚起眼,凑到电脑前。
只见u盘里静静躺着方才被拷贝进去文件,其标题是“谋杀者之歌”。
点开文件,出现在屏幕上,首先是简短序章。
‘决定谋杀个人。’
‘个曾经人。’
‘他死于三年前。’
林槐握着鼠标,将文档向下滑去。呈现在他眼前是篇第人称小说,讲述个人决心谋杀只鬼,并对那只鬼形成机理产生种种猜想。
天枢文笔相当简练老辣,不带任何多余形容词,字里行间却透露出毫无悲悯感森森冷气。主角前男友死于三年前,在三年后,欲与新男友步入结婚殿堂主角却在生活中发现前男友再度出现痕迹。信箱里多出广告,餐桌上水珠,玻璃水雾上手绘向日葵……无不在向主角展示出个事实——因意外而死前男友回来,并且要拖主角下地狱。
全篇皆是主角在冷静地考量杀死前男友可能性。从他成为厉鬼机理,到能够杀死厉鬼最终方法不断调整和尝试……最终,主角成功。
这个故事本该有个皆大欢喜结局,只是最终主角在和现男友结婚七年后,又在某个玻璃起雾冬天,看见被画在玻璃上向日葵……林槐忍着身鸡皮疙瘩看完这篇小说,终于在看到结局时有些许宽慰。
天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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