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开始向宋凌霄抱怨他的老东家——建阳书坊。
“唉,说来惭愧,燕某人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作者了,这么些年,也给余天王赚了几十万两银子,奈何余天王手里银子流水似的过,根本看不上我这种小作者,抽成更是一天天地往下压,眼看就要揭不开锅了,唉,日子难过啊,俗话说得好,钱难赚,屎难吃,就是这个意思吧。”飞飞燕手中捻着茶杯,一脸苦闷地说。
抱怨,总是能快速拉进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他们立场相近的时候。
“余天王?”宋凌霄问道,“莫非是贵书坊的余象天坊主?”
“唉,不是他还会是谁呢,”飞飞燕感叹道,“余天王天纵奇才,经营书坊的才华无人能敌,压榨作者的手艺更是登峰造极。宋坊主,不瞒你说,这个事儿说出来挺丢人的,但是今天我和您一见如故,您人品贵重,光风霁月,我相信您,就把话往实地里说了。”
宋凌霄不禁竖起耳朵,要爆料建阳书坊的秘辛了么?快说快说,他想听!
“燕某人去年一共为余天王写了一百万字的书,所得不过这个数。”飞飞燕竖起两根手指。
“两千两?”宋凌霄已经往少里猜了,毕竟人家给余象天挣了几十万两呢。
两千两,已经是个惨绝人寰的数字了。
“两百两。”飞飞燕重重地从鼻孔里发出了愤怒的冷笑。
草,太狠了,一年一百万字,那就是日更三千不断更,足足写满一年,何况古代人不似现代人写书那么方便,可以用电脑打字,人家是用毛笔写,一写写一天,这个强度,对于古代作者来说已经是匪夷所思的了。
何况飞飞燕又不是什么一文不名的小作者,人家有脑洞、懂市场,是成熟的商业作者,让人家以这个强度来写作,一年只给二百两,这是什么绝世黑煤窑出来的究极暗黑包工头!
宋凌霄舒了口气,看来苏老三了解的不错,飞飞燕这次来投诚,动机还是很充分的。
其实,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宋凌霄并不喜欢挖墙脚,尤其是挖名气很大的作者,今天你能从别人那挖到他,明天就会有另外的人从你这挖走他。
而且,有名气的作者想法总是很多,如果不是自己培养起来的,很难把握得住。
作者的嘴,骗人的鬼,为了拖稿能编出八百种理由,凭什么认为他就不会在关乎自己利益的事情上对你撒谎?
所以,综合以上因素,宋凌霄今天来见飞飞燕,并没有施展出全部功力去套近乎,他想先观察一下,看看飞飞燕的态度是什么:如果飞飞燕是诚心想加入凌霄书坊,那么他不介意给飞飞燕提供一些便利,如果飞飞燕还有其他心思,他也不会紧赶着贴人家的冷屁股。
现在看来,飞飞燕离开建阳书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