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惊,便知道事情败露。
从前它虽然口中谄媚,但心里却略微不屑:小姐实在好哄,靠它百年道行,哄骗个小女孩子,岂不是易如反掌。所以徐千屿在她眼中,和个行走钱袋子并无区别。将徐千屿做成贡品,它也只是惋惜,从此以后,便没有那容易得来金银。
然而此时缓过劲儿来,见她手中还握着剑,面无表情,狐狸尾根疼痛,后心发寒,第次对小姐有畏惧之心。怕徐千屿越想越气,将它另只尾巴也砍,当即忍痛坐起来,哭告道歉,说自己都是时糊涂,还望小姐开恩。
磕几个头,见徐千屿没有追究之意,赶紧爬起来,瘸拐地溜走。
地上狐尾本就是精怪修为所化,此时闪烁白光,缓缓缩形,变得只有手掌那大,毛茸茸条。
徐千屿将它捡起来,见剑还缺个剑穗,便将它拴在剑上。
那假山也无法障目,沈溯微从窗内目睹全称,有些诧异。
他并非诧异千屿惊人之举,而是她分明未曾练剑,方才劈砍那下,却有他用剑之风。
这很奇怪。
徐千屿当风走回来,剑同剑穗并搁在桌上。
“这剑很好,但不能要。”
“为何?”水如山忙道。
“若拿走它,家里往后如何防御大魔。”徐千屿道,“你们放心吧。入门派以后,会找到本命剑。”
前世败雪伤她,既然与她不合,她也就不找。但总会有别剑吧。
水如山却叹道:“你拿走罢,总得给你点东西。你若出嫁,当随给你千金陪嫁,你要是做生意,便给你百间铺面。如今你去仙门,金银珠宝化为尘土,就让外祖父,赠你把趁手剑吧。至于家里……”
“留在家里罢。”
沈溯微忽而道:“晚辈愿将此剑赠与水家。”
说罢,手中剑影正正横在桌上。
剑上金芒拂去,现实形,白玉作柄,金蛇缠绕,小巧玲珑,乃是把极为漂亮凌厉宝剑。
“此剑甚重,光芒闪耀,名为袖中摇光。若悬于室内,方圆十里,妖魔不敢造次。”
水如山瞥着剑,有些惊诧:“你连本命剑都愿意给出?”
把好剑是修士无上之珍宝,即便是当年徐冰来,愧疚之下,留下身上所有法器,也未曾留下自己剑。
沈溯微却再不看那把“袖中摇光”眼,仿佛那剑与他毫无关系:“本命剑和剑君心意相通,片刻不离。既然有赠人之意,它便从此不是本命剑。”
他早觉此剑太过招摇,于他无益,如今见水家处处雕梁画栋,金玉满堂,和它相得益彰,便不如归水家。
而对他来说,太过绮丽晃眼,太惹人注意,便是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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