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被人偷窃,所以那个部落人在那附近到处寻找这翅膀踪迹。
他们发出消息,找到偷窃圣物人,要让他承受最酷烈刑罚而死!
威尔逊虽然有些钱财,但也不想时刻面对着生命危险,所以他带着他家人和这幅钢铁翅膀,搬到华府大区居住。
至于他为什不把这翅膀还给土著们,他购买时候就是因为他觉自己和这翅膀隐隐有着联系,现在到手之后,他就更加不会把这翅膀还回去。
这翅膀他带在身边有年多,哪怕威尔逊每当夜深人静时候都独自抚摸,也从未显现过什神异。
但就在几天前,在把玩是时候,他不小心被这翅膀割破手指,然后这翅膀就附着在他背上,无论他用什样办法,都无法将其拿下来!
这翅膀有自己意识,行动不需要威尔逊同意,所以为不让家人陷入危险之中,威尔逊选择离家出走。
不过,经过几天时间磨合,这翅膀也变稍稍有些收敛,至少在没有剧烈刺激时候,它愿意蛰伏在威尔逊背上。
“再过几天,再过几天……如果它不再给闯祸话,想回家看看,然后,就远离这里,找个没有人烟地方,再也不回来。”
威尔逊不想被当做个怪物,他被这东西附身第天,就去找个地下医生,想要把这东西从背后分离出去。
那医生用麻药将威尔逊麻翻,这翅膀仿佛也失去活力,可是当医生拿着手术刀接近威尔逊时候,那翅膀突然,bao起,将医生刺个对穿,随后,就是场血腥屠杀。
当威尔逊醒来时候,这个小型地下诊所中,除他以外,再没有个活着人。
这个时候,威尔逊才认识到,要想把这个东西祛除掉,基本上是不可能,而且他也不要再想着回归家庭,他身后这东西,说不定什时候就会夺走身边人性命。
他只打算回去看眼,和妻子儿女有着个交代,就远走高飞,去个没有人会被他伤害地方。
“哎,你看,那里坐着个流浪汉大叔啊。”
坐在地上睡觉威尔逊忽然惊醒,就看见几个头发花花绿绿年轻人正对着他指指点点。
他认得这种风格,好像是最近几年,在华府大区流行,叫‘杀式贵族’穿着方式,他个人并不喜欢这种风格,但他尊重别人选择,不会去指责别人穿着。
威尔逊没有理他们,继续把头埋在膝盖中,他现在没有心情和这些小年轻扯淡。
现在他们喜欢特立独行,并将其称作个性,但总有天他们会明白,现在这副模样到底有多幼稚。
“啧啧,这黑大叔好像挺有钱,那手表认识,好像要好几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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