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郁,你别怕,们肯定不会有事,大家都说,命硬,死不。”
(1)
有人说,人细胞平均七年会完成次整体新陈代谢,七年之后,每个人都会是个全新自己,曾经深爱过、曾经恨入骨髓,都会烟消云散。
可是,当林郁鼻尖闻到那抹香味时候,他知道,他这生,都不会忘记这个人。
几乎是下意识地,他停下脚步,抬头看去,只见个戴着威尼斯公主面具女人,正婷婷袅袅地从他面前走过,她身材高挑而纤瘦,身长裙衬得她婀娜多姿,那张面具遮住她大半脸,只露出秀气鼻尖和美丽红唇。
可他不需要思考,就知道这个人是她——白芷。
“这位便是蒙洛斯名气响当当‘夜莺’,不仅长得美,赌技更是惊人,连蒙洛斯老板秦三爷都曾是她手下败将。”身旁程赟看着在不远处赌桌前悠然入座白芷,笑道。
林郁听完,面色已然沉下来。
他还未回国,就早已听人提过这位夜莺,听说她嗜赌如命,常年流连赌场,因为美貌和赌技,被蒙洛斯赌场人赋予“夜莺”这个美丽代号。
程赟曾不止次在电话里以此引诱他回国。
可他从未想过,夜莺竟然是她!
“走吧,们去找她赌局。”程赟并未注意到林郁脸色,笑着说声,便往前走去。
林郁眯眯眼,跟上去。刚走近,就看到坐在白芷对面个中年男人突然把桌上筹码全部往白芷面前推,猥琐地笑道:“夜莺是吗?突然不想赌,把这些全都给你,你陪晚怎样?”
白芷看着那些筹码,面色不变,只扬扬唇,笑道:“不好意思啊,您这点筹码,恐怕不够赌局。”
那些筹码,少说价值百万,她却说不够她赌局。
中年男人神色立刻变,不过他还是挤出抹笑意,端着个红酒杯,坐到白芷旁边:“想要多少筹码,你尽管开口。”
白芷置若罔闻,施施然起身:“您自便,不奉陪。”
她还未走开,捧洋溢着酒香红酒突然朝她袭来,尽数浇到她脸上。那中年男人猛地站起来,把已经洒空酒杯往地上扔,抓住白芷手,恶狠狠地道:“夜莺,你不要给脸不要脸!”
白芷手被抓得生疼,脸上红酒沿着肌肤纹理往下流,很快就沾湿衣襟,狼狈不堪,可她嘴角却仍挂着笑:“直认为脸是父母给,不知您是爸,还是妈?”
“你……”中年男人被她堵,顿时恼羞成怒,伸手就要往白芷脸上挥去。
白芷头下意识地往边上歪,伸手护住脸,只是预想疼痛却没有袭来,反而听到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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