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包车,秦大简单介绍完案情。
韩博凑到车顶灯下看看时间,总结道:“被害人最后次出现在店里,尸体出现在点五公里外柳下河,基本可确定抛尸位置。换言之,作案现场就在这点五公里范围内。有可能在店里,有可能就是抛尸现场。如果店里不是作案现场,们就可以将店里提取到证材,与在作案现场有可能提取到生物物证进行比对。要是能将两个现场提取到非被害人证材比对上,那邹某就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个技术民警反应过来,举反三说:“要是能找到作案现场,在作案现场提取到既不是被害人也不是邹某证材,就可以判定凶手另有其人。”
“理论上是这样,关键们无法确定有可能提取到证材是不是来自邹某。但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只要找到作案现场,只要提取到足够证材。送检之后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专案组确定侦查方向重要参考,将来还可作为证据链中非常重要环。”
韩博回头看看站在车门口秦大和王解放,接着道:“邹某二人在店里生活七八天,每天在店里洗澡,晚上在店里打地铺,毛发应该不难找。重点放在打地铺位置,用手电进行斜光照射,仔仔细细搜查。考虑到邹某走之前对现场进行过清理,大家注意观察那些不易直接观察到地方,比如门背后、售货架底下、地砖裂缝、地砖接头及水龙头下面容易沉积污垢等地方。第二组人员勘查时,如地面上发现不血迹,应重点关注可疑区域内草叶、树枝、树叶和石块……”
来自两个县局刑警队八个技术民警,两人组,分为四组。
第组勘查小店,第四组去勘查抛尸现场。
第二组、第三组在秦大和城东分局刑警中队民警带领下勘查小店与抛尸现场之间比较方便作案地方。带上鲁米诺试剂,不用大范围喷洒,只要在几个位置滴几滴,有荧光,发现有血迹再重点勘查。
技术民警进店里就要“走格子”,其他人进去只会添乱。领导全站在外面等,照相师傅同样如此。
在门口等大约五分钟,个技术民警大声汇报道:“报告韩局,货架、玻璃柜台没移动过痕迹,折叠桌、小板凳完好无损,墙壁无血迹无擦洗过痕迹。”
“喷试剂。”
“是!”
两个技术民警戴上口罩,从勘察箱里取出试剂,对着墙壁和地面仔仔细细喷。按照计划关灯,店里灯关掉,外面车灯样要关掉。
霎时间,周围片漆黑。
这东西管不管用,乔兴旺心里真没底,显得有些不耐烦,侧身问:“小韩,需要多长时间?”
“最多五分钟。”
韩博话音刚落,民警汇报道:“报告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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