谬。而且李月驰这个人,低声下气大概对他没用。
远处又传来货船悠长鸣笛声,似乎还有轰隆隆响声,是火车从长江大桥上驶过。
唐蘅觉得自己心也像货船和火车,以某种时快时慢速度,驶向眼前这个不动声色人。
他为什不说话,被气着,被吓着,还是正在认真考虑接受他钱?
江风轻轻拂过唐蘅汗湿手心,是什时候出汗,他也不清楚。
半晌,李月驰说:“唐蘅……喜欢女孩儿。”声音很轻。
唐蘅愣下:“喜欢什?”
“喜欢,女孩儿,”李月驰语气有些迟疑,仿佛他很抱歉似,“不是同性恋。”
唐蘅险些脱口而出:好巧啊,也不是!
但他堪堪忍住,仅剩理智告诉他,没必要再撒谎。
李月驰知道。
好吧,确如此,从某刻开始,他喜欢上他。因为喜欢他,所以想给他钱;因为喜欢他,所以没法看着他挨打;因为喜欢他,所以就算他有女朋友——他也认,只当自己倒霉。
从小到大,他总是被喜欢被追逐那个,因为李月驰,第次知道喜欢个人是件如此有损自尊事情。
但李月驰这是什意思?明确拒绝他,要他死心?还是说,李月驰以为他是想花钱买他?可笑是他最多最多只想过花钱叫李月驰和他拍几张照片,为向付丽玲证明他确实是gay。原来李月驰想得比他还远,还大胆,还无耻。可能他在李月驰心里就是这样个人?李月驰这人是不是他妈仇富啊?
只是两分钟,手心汗就变成冷汗。唐蘅嗤笑声:“你连这都看出来?”
李月驰沉默不语。
“对,就是想花点钱找个消遣,”唐蘅说,“放假,无聊。”
李月驰还是不说话,四周太暗,也看不清他脸。
“其实根本没想让你还钱,当然,你得给点别。”
“你想要什?”
“你觉得你有什。”
“……”
“你不说话,当你默认。”唐蘅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干什,脑子里竟然只剩个念头:李月驰是直男,那他是永远都没有机会吧?
既然没有机会,何不抓紧时机,及时行乐?
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他在livehouse里喝半听青岛啤酒,只半听,放在平时就和没喝样。但是此刻那暖洋洋江风吹,酒精好像从他身体里蒸发出来,醺得他恍恍惚惚,仿佛醉场,又委屈,又难耐。
唐蘅慢慢地向前挪步。
又步。
反正他在李月驰心里已经是个混蛋吧?
那就再混蛋点。就这次。他没有妄想,他知道李月驰有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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