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程让和陆斯闻搬进新买房子。程让也停下接送陆斯闻这件事,开始跟着甜品老师学习。两个人早起起出门,晚上程让要比陆斯闻晚回来得多,般都是陆斯闻吃过饭夜跑时候跑到程让学习店附近,接他回家。
程让总觉得这样陆斯闻会很辛苦,几次劝他不用这样,自己下班后肯定会第时间乖乖回家,可陆斯闻总是笑着说:
“这好看小朋友,怕被人拐跑,还是亲自接回家比较放心。”
这只是陆斯闻说辞,程让当然知道。毕竟刚来店里没多久因为陆斯闻每天出现,程让已经大方承认他是自己男朋友,可即便如此,陆斯闻也从来没有中断来接他。哪怕是他偶尔夜班时候也会在他下班时候给他打来电话,嘱咐他路上小心,到家电话。
他总是这样,让程让时时刻刻能感觉到自己于他而言有多重要。
程让察觉到自己对于甜品喜爱比想象中还要多。他开始只是不抗拒,觉得这是个可以做事情,可跟着老师时间越来越长,学东西越来越多,他渐渐喜欢上这份工作,这个职业,尤其是看着东西点点成型,变得精致,变得漂亮,变得被客人喜爱。
或许是他这十几年想都太多,所以他尤其喜欢做甜品时候自己平静心态,可以什都不用去想,只专注眼前这件事。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陆斯闻第次吃到自己做甜品那惊喜表情,当然会有‘这是男朋友做’这层滤镜在里面,可程让还是觉得很满足,很有成就感。想为他做辈子。
就连老师都夸他有天赋,虽然是他带过年纪最大学生。
回家路上,程让把这句话对陆斯闻重复遍,不是很确定问:“这是夸吧?”
陆斯闻笑起来:“老师说没错,毕竟你比老师都还要大三岁呢。”
程让:“……”
是,程让第次见到甜品老师时候就愣下,怎都没想到比自己还要小,长得还是张娃娃脸,说是大学生都不会有人怀疑。可老师就是老师,程让还是叫老师。好在老师是个高冷人设,教学起来也很严厉,这才免程让自怀疑。
程让那套房子挂半年之后终于卖出去,虽说已经比正常房价低不少,但怎说也是北城,程让拿到房款足够他不需要任何人就可以开家甜品店。
甜品店名定‘热恋’两个字,程让把决定告诉陆斯闻时候,他得到陆斯闻个吻:
“好,知道,保证程小让这辈子永远热恋。”
程让脸微微发热,却并不否认这个寓意。
他们在起已经不短时间,程让回想起来也确如陆斯闻所说,每天都在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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