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让睡并不踏实,尽管陆斯闻把声音已经放得很轻很轻,程让还是醒,在他走到厨房门口时候。
“回来?陆白怎样?”程让开口,声音有点哑,不知道是因为刚睡醒还是在自己离开后有过情绪失控。
但这似乎并不重要,重要是程让还在。
“嗯。”陆斯闻笑看着他:“小白没什事情,额头缝两针,和你手臂上比起来,简直就像过家家。”
陆斯闻边说边进厨房,顺便询问程让对于午饭意见:“中午吃饺子可以吗?买牛肉和萝卜,还有猪肉大葱,你想吃哪种?”
考虑到程让在客厅里,陆斯闻声音较之平时有些高,但话音刚落就感觉到什看向门口,程让不知道什时候悄悄走过来站在门口位置正看着他,陆斯闻笑笑:“不用你,现在你手也帮不上忙。”
“嗯。”程让应声,却还是走过去,看看陆斯闻买食材,说:“都可以。”
“那牛肉吧。”陆斯闻将其他食材放进冰箱,回头洗手开始忙碌,程让也没离开,就直在旁边站着,陆斯闻并不催他离开,他虽然不是很明白程让站在这里意思,可在两个人说这多之后,自己剖开所有心里话之后,程让没有吓到,反而还站在这里和自己近距离接触,陆斯闻已经很惊喜。
除非他是傻子才会选择抗拒这样惊喜。
陆斯闻洗菜时候程让往旁边退退让开地方,陆斯闻看他眼:
“有话跟说?”
“陆斯闻。”程让轻声开口:“不能不喜欢吗?”
对于这个问题陆斯闻也并不意外,他将洗好萝卜放在流理台上,从置物架上取削皮刀时候才不答反问:
“喜欢会让你觉得很困扰?”
“不是。”程让说:“是觉得你没必要在身上浪费时间,你这优秀,喜欢你人肯定很多,不值得你这样。”
陆斯闻边削皮边笑着问程让:
“程让,你有什习惯是坚持半辈子吗?或者好几年?”
程让不说话,陆斯闻便说:“有,成为医生之后每天雷打不动地坚持跑步,要是哪天没有去跑,会像是生病样难受,总觉得这天忘记什重要事情没做,即便躺在床上休息也是不踏实。”
“做医生才几年?天不跑步就受不住,可喜欢你这件事已经十七年。”陆斯闻笑笑:“就算是为下半辈子能睡得安稳点,也不打算改,睡前想想你这个混球早就成必然,改不掉。”
其实程让未必不知道陆斯闻是不会不喜欢,毕竟这十年里但凡有那丝可能性陆斯闻或许都已经不再喜欢,自己不在他身边十年里他都还保持着喜欢,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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