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8章(1 / 4)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或许是没有想到自己会被陆斯闻这么快发现,程让的脸上有瞬间的慌乱,某一刻大概也是想逃的,但发现都已经发现了,逃跑则显得没有意义且可笑。

所以他站在原地没有动作。

陆斯闻迈步走过来和他隔着一步的距离:

“没走?”

“嗯。”程让轻声应了句,不太敢看陆斯闻的表情。

“为什么?”

程让没说话,陆斯闻便又近了一小步:“担心我?”

陆斯闻看到程让两侧的咬合肌动了动,垂在身侧的手也微微蜷缩了一下,所以即便他没有回答陆斯闻也知道答案了。

“一直跟着我?”

“嗯。”还是最简单的回应,但陆斯闻却没由来的像是看到了一道亮光,从里到外的温柔了起来。

“吃饭了吗?”

“吃了。”

“在哪儿吃的?”陆斯闻问。

程让回答不上来,他根本没吃,谁也不知道陆斯闻会在什么时候出门,程让是一刻也不想离开,原本想着等夜深了陆斯闻回家了再去吃的,谁知道就这么容易发现了,陆斯闻的问题也来得有些突然,以至于程让都没有来得及编一个答案。

可就算编出来了,陆斯闻也不会信了,程让说谎的时候食指和拇指会无意识地揉搓,这可能是个连他自己都没发现的小习惯,可陆斯闻知道,小时候他无数次看到程让对低年级的同学说自己见过奥特曼把他们唬得一愣一愣的。

那个时候他张扬得像风也像光,和眼前站立的人判若两人。

可这并不重要,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程让在陆斯闻的眼里,永远都是那个最明亮的存在。

“跟我走吧。”陆斯闻说:“我带你去吃饭。”

程让想说不用,可陆斯闻根本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不是要保护我?那是不是我去哪里,你就要去哪里的意思?”

说完这句话不等程让回答陆斯闻就已经转身离开,现在这个情况之下,程让是真的担心他出现什么危险,见此也没什么犹豫的就跟了上去。

原本偷偷摸摸地跟着现在被发现了,本应该光明正大地走到陆斯闻身边去并肩同行,可程让却并没有,始终落后陆斯闻一步的距离,陆斯闻像是没注意到一般的没说什么,反正他总会跟着。

陆斯闻有想过要带程让回家吃饭,晚饭自己做的还有剩,热一下就可以吃,如果不符合他的口味,陆斯闻也可以重新做他喜欢吃的,十年前程让很喜欢自己做的饭菜,十年后大概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这个念头从知道程让还没有吃饭就有了,甚至迈步离开的脚步也是朝着小区方向走的,但走着走着陆斯闻便冷静下来了,想起了周边今天跟自己说过的话,所以最后还是带他去了一家自己常去的家常菜馆。

这个时间已经过了吃饭的高峰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不驯之敌

骑鲸南去
银槌市知名赛博精神病宁灼,阴沟里翻船,被自己捡回来的宿敌单飞白睡了。第三天,宁灼终于气消,从废品室里拎回了被自己拆成零件的单飞白。宁灼:“下不为例。不然阉了你。”单飞白:“……”宁灼:“我让你说是。”单飞白:“是。”————————————————————————————十三岁的单家小少爷单飞白被人绑架,雇佣兵宁灼路过,见义勇为了一把,差点搭上了自己的命。三个月后,单飞白非常不体面被扫地出门。不过

怀风

梦溪石
每天晚上睡着之后,就会跟另外一个人交换身体,是什么体验?当现代人闻言每晚化身民国富家纨绔公子哥吃喝玩乐,当民国富二代沈魄每晚化身加班加点打工人——闻言、沈魄:饶了我吧!“交换这段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成为对方吗?”“不,是让你看见未来的春天,看见漫漫长夜的暖光,看见孤身夜行走在这条路时,总有人为你点一盏灯。”————ps,文名怀风是苜蓿的别名。“时人或谓之光风。风在其间常萧萧然,日照其花有光采,故名苜

非同类互穿

一世华裳
郁承,现代社会专治各种不服的热心市民二世祖。龙煜,妖界里因公务繁忙而一言不合就变态的妖王。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物种。忽然某一天,他们互换了灵魂。互换频率:五天一次
段言和许弋是青梅竹马,本该成为彼此的白月光,却硬生生作成了对方的地上霜。直到许弋分化成了Omega,两人每次吵架,段言都会威胁他:“你信不信老子标记你?”
晏秋是一本狗血纯爱小说中的豪门真少爷,按理说他应该一辈子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但不幸的是,他刚一出生就被医院抱错了。他的人生也由父母恩爱,衣食无忧变成了在贫民窟长大。周围的环境加上父亲常年的家暴和母亲的冷漠性格,让他变得十分不讨喜。等二十年后他被找回时,家里已经没有了他容身之地。堂皇富丽的傅家。假少爷瑟瑟可怜地躲在他亲生父母的身后。所有人看着他的眼神为难又嫌恶。本该痛苦的亲生父亲:“你比不上霜迟的半
最新小说: 软饭雄虫他A爆了[虫族] 崽崽我啊,从异世来的 漂亮NPC是娇气包 【重生】大师兄把无情道修歪了 被迫嫁给屠户之后 如何为爱手撕剧本[快穿] 夏日过客 我见美人如名将 又被偏执疯子盯上了 招惹顶级Alpha后我逃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