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流行总是循环往复。打仗那会儿,剑柄是弯曲,剑首呈圆形或水滴形。而现在,做大都是垂直十字剑柄和香水瓶形剑首,它们在百年前曾风行时。流行无处不在。潮水来来去去,但海洋始终是海洋。
战场在奥特玛,它不是个地名,它只是“海外”艾利安。们为之战斗奥特玛,不是片土地,个地理实体。它是个理念——神在地上王国。你在地图上找不到它——现在肯定找不到。们输,现在所有们曾经熟识地方都有别名字,用另种语言,们永远都不必费神去学它。当然,尽管那理念在当时可能听起来蛮不错,但们也不是为它而参战。们参战,是为给自己抢笔财富,好衣锦还乡。
有些地方在地图上没有标记,但每个人都知道怎找到它们。只要跟着别人走,你就能到达。
“这个阶段没什可看,”告诉他,“出去逛逛对你来说是个更好选择。”
“没关系,”他坐到空铁砧上,拿起个苹果咬口,那可不是给他,“你拿这些垃圾干什?以为你要开始铸剑。”
对自己说,他付很多钱,可能是他在这世上所有财产,如果他愿意,他有权做点傻事。“这个,”对他说,“不是垃圾。它是你剑。”
他从肩后瞄眼。“不,它不是。这就是堆旧马掌和些破烂锉刀。”
“没错,它们现在还不是。你看着吧。”
不知道旧马掌是怎回事,没人知道。不过马掌能做最好剑,大多数人都认为是因为它常常重击在石头地上,但这不是原因。只把它们加热到樱桃红程度,然后扔到铁砧上,用大锤子猛敲它们,把它们锤薄锤扁。细小铁锈和碎片在店里飞溅,这是个麻烦工作,你得非常快,在铁片凉成灰色之前完成它。这步结束时,它们变成方形长棒,大概有四分之英寸那厚。把它们放到边,又照样处理锉刀。它们是钢,能增加硬度东西。马掌是铁,保持柔软东西。这种混合,这种硬和软交织能做出把好剑。
“那它们会变成什?烤肉叉?”
忘他在这里。得说,他挺有耐性。“还得在这上面耗几个小时,”告诉他,“你为什不离开这里,到早上再回来?这期间没什好看。”
他打个哈欠。“没什真正可去地方,”他说,“没有打扰你吧?”
“没有。”撒谎道。
“仍然看不出来这些棒子和剑有什关系。”
真见鬼。需要好好歇会儿。在劳累时候工作是不明智,你会犯错。把筐木炭倒进火里,把火闷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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