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长得可真是漂亮,也许血味道会很不错,你明天替问问她愿不愿意献出些血液来,会给予她漂亮珠宝首饰作为回报。”
“也愿意为乔希大人献出鲜血,生命和灵魂都是您。”里维斯将脸上面具取下,以真面目示他。他双手撑在椅子扶手上,俯身把苏锦之笼罩在自己身下,随后低下头在他耳边轻喃道:“不知道乔希大人会给予什作为回报呢?”
苏锦之说:“你血又没有味道。”
里维斯微笑着望着他:“乔希大人不喜欢吗?”
苏锦之对他这张脸没有任何抵抗力而言,他看眼男人眼睛,那片灰色十分深邃,阴暗而炙热,饱含着浓烈感情,似乎能把他溺毙。苏锦之顿时觉得自己如果说不喜欢话说不定会被他捅,就说:“喜欢。”
“既然喜欢话,为什还要惦记着其他人呢?乔希大人可真是个见异思迁骗子啊。”里维斯听他话之后就蹙起眉,垂下眼帘在他颈侧细细亲吻着,低沉嗓音里带着委屈和控诉,“把心和灵魂都骗走。”
苏锦之僵着身体给他亲。
很好,回答“不喜欢”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回答“喜欢”会红刀子进白刀子出,不管选哪个,他都会被捅。
但里维斯逗他会,又在他唇角亲亲就没干其他事,也没捅他。
苏锦之看着他,反复在想里维斯会不会和宋明轩就是个人呢?毕竟两个人再怎相似,也不可能做到习惯上完全统,总是会有那些或多或少差异。
可这个世界和上个世界是两种不同文化,甚至连说话方式都有很大不同,苏锦之想要回忆宋明轩些小习惯和爱好,结果他发现自己真是个不合格恋人。
宋明轩知道他喜欢吃草莓蛋糕,可他却不解他喜欢吃什,又讨厌吃什。他们在起很久,结果他对他看似解,看似亲密无间,实际上却无所知。
这样无知使苏锦之忍不住对自己产生怀疑——他真爱过宋明轩吗?
他现在回想起宋明轩z.sha死在他面前那幕,心脏还是会想被人狠狠攥住样不能呼吸,可是他却还是能好好活下去,不至于痛不欲生,甚至在遇到个和他极为相似人之后,还把这份感情也给淡化。
零号所说灵魂论并不是没有可能,或许里维斯和宋明轩样,他们有着同样外表和灵魂,但如果不是呢?假若他们是毫无关联两个人呢?假如里维斯毁容,他还会喜欢上他吗?
苏锦之对自己没有自信,他无法确定他爱上究竟是具皮囊,还是皮囊底下第无二灵魂。
“你喜欢吃什?”苏锦之忽然开口问里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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