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气恼。
“喂,你,说你呢。”男人赶到时候,利玛斯停下脚步,转身看着他。
“什事?”
“这是你纸袋没错吧?你忘在那边位子上。刚才叫你,你为什不停下来?”
那人是个大个子,头棕色卷发,穿着淡绿色衬衫,打着橙色领带。利玛斯估摸这个人脾气急,有点娘娘腔,像是个学校校长,或是改行经营底层戏剧俱乐部老师,眼光不锐利。
“你可以把它放回去,”利玛斯说,“那东西不要。”
那人火气大起来。
“你不能把它放在那里,”他说,“你这是乱扔垃圾行为。”
“愿意,怎啦?”利玛斯反驳说,“说不定有人还觉得那东西有用呢。”他想继续往前走,那人站在前面挡住他,双手捧着纸袋,像抱孩子样。“别挡路,”利玛斯说,“让开行吗?”
“你看,”那个陌生人提高声调说,“刚才是好心帮你,你为什对这不客气?”
“如果你热心帮,”利玛斯说,“你又何必跟在后面跟半小时?”
利玛斯想,这个人算有点本事。还没退缩,不过心里肯定有些发抖。
“是看你像在柏林认识个人,如果你定要问话。”
“所以你就跟踪半小时?”
利玛斯语调里讽刺意味很浓,他那棕色眼睛直盯着对方脸。
“哪有半小时,就在不远地方看到你,以为你是阿历克·利玛斯,曾向那个人借过些钱。以前在英国广播公司柏林站工作,那时候向他借点钱。有良心,直记着要还钱,所以才跟过来看看你,就想证实下。”
利玛斯仍然言不发地看着他,觉得对方事情做得不算很漂亮,不过也还过得去。对方编故事不太可信,那也没关系。重要是他在利玛斯不配合情况下,能演完这场戏就行。
“是利玛斯,”他最后说,“你到底是谁?”
他说他叫阿什,什“什”,他很快地加句说。利玛斯知道那是他编出来假名。在起吃午饭时,他装作不太相信利玛斯就是他要找那个利玛斯,因此还查看利玛斯在棕色纸袋里国民保险卡,让利玛斯觉得这个娘娘腔很是可笑。阿什点菜时候,对价格显得很不在意。他们喝高档红酒,回忆过去好时光。利玛斯开始时候直坚持说他不记得阿什,阿什说他对此觉得很吃惊。他用种很受伤语调对利玛斯说,他们是在次聚会上认识,聚会地点是德里克·威廉姆斯在库达姆住处(这点他说准)。那次去不少新闻从业人员。他问阿历克想起来吗?利玛斯说没有,想不起来。那好,又问他记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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