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不把“竞赛”、“挑战”、“公平竞争”当回事。
这类代表作家应属弗莱彻与克劳夫兹。相对于竞赛派大都是天才侦探,这类非竞赛派侦探都是平常人。克劳夫兹等人优秀作品中侦探都是“脚踏实地侦探”,都是十分努力侦探,破案过程中步个脚印,容易让人生出现实中侦探就该是这种面貌亲切感。因为这个特点,有时候会被称为写实主义侦探小说,但这种写实只限于侦探方,罪犯多半准备非常出人意料魔术式诡计。认为克劳夫兹魅力在于描写罪犯时非写实性。
此外,虽然不能概而论,但这种类型作品与其谈诡计独创性,不如说是情节构成出类拔萃。虽然克劳夫兹也有独创诡计,但弗莱彻等人风格,主要还是以情节曲折妙味引人入胜。从这点,认为侦探小说可以大致分为诡计型与情节型两类。诡计型鼻祖是爱伦·坡,但情节型作家则承袭狄更斯、韦尔斯·柯林斯、A.K.格林[87]等作家系谱。切斯特顿风格几乎都是诡计型,柯南·道尔作品有半以上属于情节型。柯南·道尔作品大部分都有过往因缘际会造成犯罪动机,这也是情节型使然。诡计型最符合解谜小说条件,但难以避免魔术性格带来不自然以及稚气;而情节型则少有不自然,也符合成年读者爱好,但缺少解谜逻辑乐趣。
非竞赛侦探小说另种类型,是切斯特顿、梅尔维尔·戴维森·卜斯特[88]、贝利等人风格。他们虽然并非不提示线索,但不会详细地分析线索,而是跳跃式地作出结论。这也是英美评论家笔下所谓“直觉侦探”,但说是直觉,也绝非不合逻辑。像切斯特顿作品,在“逻辑游戏”乐趣营造上,无人能出其右。对于这种类型侦探小说,读者必须放弃竞赛。尽管如此,布朗神父故事还是能让人感受到属于侦探小说精髓乐趣,由此可以知道“竞赛”绝非侦探小说必要条件。
第三,倒叙侦探小说。
这相当于昭和十年发表于杂志《档案》《侦探小说四种形式》中第四种形式。当时还没出现艾尔斯等人长篇倒叙侦探小说,只有弗里曼中篇集《歌唱白骨》而已。而也写过属于这种类型《心理测验》,因此想将它独立成侦探小说种形式。尽管这类作品不多,仍为它设立第四种形式。不过现在西方也有“倒叙侦探小说”,还受到热烈讨论,成为侦探小说种流派,所以毫不客气地将它独立成个类别。关于这点,会在“倒叙侦探小说”以及“同再说”中详细讨论,请参考。
以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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