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现场留下到底是谁。纵使有人目睹犯案,仅凭指纹差异,还是能令无罪获释。警方必须永远苦苦搜寻个拥有死人指纹男人,苦苦追寻表面是兄长,实则是弟弟真正凶手。
这个万无失主意令飘飘然起来。就像把史蒂文森那本梦幻小说《化身博士》(3)搬到现实人生中样。这个恶人,想必终其生再没有比想出这个障眼法更幸福时候。
不过,想出这计谋时候,依然沉醉在美满生活中,压根儿没想过要确实执行,真正将其提上日程,是在花天酒地、为欠债所苦之后。
有次,尝试着用这个方法,从家境殷实朋友家中顺走值钱货,这是犯下第起偷窃案。以那枚指纹为样本,做枚橡皮图章对略有制版经验而言,并不是难事。从此,每逢缺钱挥霍就会用这招,而且次也没被人怀疑过。有时,是因为受害者自认倒霉没有报警,也有时纵使报警,未等发现指纹就已不之,偷窃行径轻轻松松便能成功,轻而易举到无趣地步。而得意忘形,错再错,最后竟然犯下杀人重罪。
关于最后罪行,笔录上应该都有详细记录,在此就简短带过,总之就是由于负债累累急需笔钱。此时,正好某个熟人基于某种原因——据说好像是提供秘密活动经费政治献金——必须将三万圆巨款放在自家保险箱里晚,这件事是在那个保险箱前,从当事人口中听说。虽有负债,但在金钱方面表现得很有信用,朋友才会毫不保留地在面前直言不讳。当时,除当事人妻子,还有及两三名客人在场。
充分调查各种状况后,当晚便以弟弟装扮潜入友人家。另方面,当然也替扮演兄长自己备妥不在场证明。顺利潜入放保险箱房间。随后,用戴着手套手打开保险箱——既是多年朋友,要知道保险箱密码可说是轻而易举——取出成沓钞票。
没想到,这时,本来关着门房间,电灯突然“啪”地亮起来。时太过惊愕而转身,发现保险箱主人正在面前瞪着……心想这下子已无退路,当下便拔出怀中小刀,扑过去用力刺进友人胸口……切在瞬间发生,下刻他已成为具尸体。凝神竖耳倾听,幸好没有任何人醒来。不,就算醒来发现,或许也吓得缩成团不敢动弹。迅速将橡皮指纹沾上地下血,在旁边墙上按个印子,定睛确认没有留下其他任何证据后,这才小心地往外退,同时确认没留下任何脚印,匆匆逃走。
第二天刑警来访,自信十足点儿也不惊讶。刑警万分抱歉,含蓄地表示,知道遇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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