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衣,另个则坚持穿着白色浴衣结果。这或许是很少见偶然,但绝非不可能,就这起事件而言,或许再也找不到比这个更为合理解释。
“好,虽然推导出嫌疑人衣物花色,但这也仅能缩小搜索范围,凶手还是无法确定。第二个推论则与留在电灯开关上指纹有关。通过记者朋友帮助,请小林刑警让对上面指纹——也就是你指纹——仔细检查番,结果更加确定想法没错。对,你有砚台吗,能不能借用下?”
打算做个简单实验。首先拿来砚台,然后在右手拇指上塗层薄墨,从怀中取出张白纸捺上枚指纹,等干再把白纸转个向,同根手指用力在原先印上指纹上再捺枚新指纹。于是两记相互交错指纹清楚呈现在纸上。
“警察认定你指纹重叠在嫌疑人指纹上,于是掩盖嫌疑犯指纹,但实验结果证明这是不可能。不管多用力,指纹这种由线条构成痕迹,至少还是会留下先前指纹线条。如果前后指纹完全样,按下位置亦无分寸差异,且指纹纹路也致话,那新旧两种指纹能重合在起吧!但有这种可能性吗?就算有可能,也丝毫影响不到得出结论。
“但是,万关掉电灯是嫌疑犯,开关上应该会留下指纹才对。原本猜测,或许警察没注意到在你指纹纹路之间可能留有嫌疑犯指纹,所以借出电灯开关亲自检查,没想到完全没有这类痕迹。也就是说,在这个开关上,自始至终都只有你指纹,至于为什没留下旧书店家人,并不清楚。也许是因为那房间电灯直开着,从来没关过缘故吧!
“对于上述推论,你有什看法?推理如下:名身穿粗条纹和服男子——那名男子多半是死去女子旧识,行凶动机想必是失恋吧——知道旧书店店主定时会去夜市做生意,便趁着这段时间偷袭女子。之所以没有传出声音也没有抵抗痕迹,想必是女方与男方很熟之故。达到目男子为拖延尸体被人发现时间,索性将电灯关掉再离去。但这名男子犯下个大失误,起初没注意到纸门无窗是开着,等发现此事便急忙地将无窗关上,未料他身影竟被店里两名学生看到。男子离开后,突然想起来离去前关电灯时,自己指纹已留在开关上,便心急如焚,想着如何将指纹拭去。但再次以原来潜入房间方式进入似乎又太过冒险,于是他心生计,那就是让自己成为杀人案件第发现者。这来,自己指纹留在开关上便成自然而然事情。这来,不但警方没法怀疑,而且恐怕任谁也无法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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