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进出出几十次,开个小SUV,肯定是在转移什么东西!”
转移什么东西,需要搬这么多次?
统计下来,总共进出了三十多次,单趟就是十几次。说明那东西是大件,但汽车能放下,如果说有切割的声音,那可能是更大的东西!
他们在水泥地上发现了电锯划痕,从中找到一点不起眼的灰,这些东西是没办法彻底打扫干净的。
公安带回去化验了一番,发现就是普通的花岗岩。
开车七个小时,出一趟省,跑过来切割花岗岩?
郭宇菁知道。高辉把东西运到了哪里,这是关键!只要能找到那些被他连夜运走的东西,或许陈的案子就能真相大白了!
搜查过程里,他们认为高辉不可能一个人运走那么多东西,肯定有人接应,他有同伙!
把那位说是他情人的女人带回去审问,女人害怕地摇头:“这店面是以前拆迁赔的,租不出去。他给了我钱的,他在仓库放什么东西,我都不知道,我没去看过。因为他不让我去看。”
“你跟他多久见一次面?”
她说每次他过来,就见一次:“但是高辉不让我主动联系他。”
“你知道高辉做什么的吗?一次都没有好奇过?”
“我知道他在春城有个汽修店,我也知道好像,在做别的,我有听他讲电话,说处理……什么货。”
警察:“什么货?”
“我不清楚这些,我跟他只有身体上的关系,该说的我都说了,我可以走了么?这件事你们不会问我老公吧?”
办案人员并未回答她的话。
答案自然是要的。
基本问询工作,嫌疑人、证人,有可能知道什么的证人,证人身边的社会关系,只要可能把握什么信息的,都要查。
问来问去,也没得到什么靠谱的讯息,只知道是石材,他偶尔来一次,见情人,然后就来这里,似乎是做切割。
在切割什么?
案子调查到这里,开始停滞不前,因为追踪不到高辉把东西运到了何处。传唤他审问,他否认了这些:“我自己喜欢在小空间里搞点艺术创作,不行吗。这犯法吗?”
甚至在审讯室里掏耳朵:“什么罪证啊,我搞点艺术就被你们说成这样!”
面对不配合的犯罪嫌疑人,在多年前,办案人员会采取刑讯逼供手段,但这一点造成了不少错案,如今不能这样办案了。
口供拿不到,要找物证,物证也找不到……
郭宇菁不是只有一个案子要办,高辉只能暂且放了,直到她想不出答案,又将案情模糊了一遍,把疑点整理出来,问了省厅刑侦专家,没能得到答案,走投无路之际,她想到了关作恒——
既然他能在看了几眼案情,就推理出,不,或许他那不叫推理,而是他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