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很简单,写着:
[林郎,这件兔裘,明天要穿给看哦。
照凌。]
第行字,难看,而落款两个字,应是时常写,字迹流畅优美不少。
“照凌。”
林子葵垂眸喃喃道:“二姑娘,这你闺名……”
他将这张飘金笺珍惜地收起来,夹在书里,放进盒子。
翌日晨,林子葵穿上披风去见萧复,这件披风大些,拥在身上异常暖和,还有些冒汗。
林子葵到东客堂,得知他还未起,元武说:“不巧,家主人爱睡懒觉,今日怕是要睡到晌午才起。现在还不到辰时,林公子,要不待会儿再来?”
林子葵道谢,又问:“方不方便问兄台打听下,二姑娘平素喜欢吃什?”
旁墨柳非常自然地掏出袋银子塞过去。
元武看眼没有接,说:“家主子不爱吃东西。”
个没味觉人,吃什都样,很多时候萧复甚至会忘记吃东西。所以尽管萧复自幼习武,四肢却很修长匀称,身量并没有像自家兄弟二人般魁梧。
墨柳以为他清高,不要钱,只好默默收回去。
他这样回答,林子葵时尴尬也不晓得继续问什,旋即便听元武道:“家主子,没有别爱好,他喜欢玩儿。”
林子葵下意识问:“玩什?”
“能让他快乐,觉得高兴事。”
“比方说……”林子葵想想,“爬山?吟诗?下棋?看书?”
说到下棋时,自个儿坐着玩儿棋子金樽看他眼。
元武摇头:“林公子,实话告诉你吧,家主子啊,最喜欢喝酒。”
酒这种东西,没什特别味道,只有个浇穿愁肠烈,下肚后满腹热,胸口荡气回肠,萧复舌尖尝不出味道,便只能去感受那种其他食物无法带来感官,用其他五感,去弥补这点缺陷。
“酒……”
二姑娘果真不是般女子。
林子葵道谢,礼貌表示:“记下,多谢兄台。”
陈元武:“姓陈。”
“多谢陈兄,待会儿过晌午,再过来。”陈兄不要钱,林子葵就给他袋梨膏糖,说:“给小朋友吃吧。”
那日看见这少年挂在二姑娘身上,他还不太高兴,后来凑近发现就是小孩儿,心情就好。
明日,林子葵约好要去清心阁见灵源道长师叔灵泊道长,但灵源道长说过,师叔爱吃鸡腿。道观里虽然养鸡,但不好买卖,林子葵听道士说后山也有人家户,养窝几十只鸡,所以他先换下那身珍罕兔裘,随即带着墨柳块儿上后山。
两人辛辛苦苦走半个时辰才走到,林子葵累得直喘气,先前卖掉唐兄送歙砚钱还剩点,林子葵到人家户买两只鸡,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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