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传彩笔(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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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书华是们县作家。他是老友,叫他老叶叔叔。和他儿子是初中同学。

每个县都有几个作家。他们多半在体制内工作,业余喜欢写上几笔,写多是乡土风物、生活记趣、童年回忆之类,有时也讴歌盛世。他们在艺术上野心不大,下笔平和端正,但文笔往往不错,那是种年深日久修养。老叶叔叔就是其中之,他也写那种老式散文,花上两三千字来描绘清晨散步时遐想、公园里条小径四季变化、当知青时吃过野菜等等。这种文字,对般读者来说,不够有趣味性,没销路;在文学圈人看来,又不够有深度,太陈旧。但他文笔尤其好,能看出对文字温情和耐心,度很喜欢看。他在县文化馆工作,散文只在地方刊物上发表过,所谓名不出闾里。在小县城里,大家对这样人是有几分敬意,但也不太多,只有在家中小孩作文成绩不好时,才想起有这号人。

大学时中文系,免不迷过阵子文学。自己也写几年,不得其法,明白没有天分,于是作罢。有年为完成论文,好多现代派名家作品,他们大都写得怪诞、沉重、扭曲,用迷离呓语架构出种貌似深刻东西,看得头疼欲裂,眩晕不已,差点就厌恶起文学来。寒假回家,偶然拿起厕所中本地方刊物,看到叶书华名字,便睡眼惺忪地翻看起来。那是篇描写在乡村株柿子树下观看晚霞散文。那些字句安宁、疏朗,如冬日树林。语感真是好极,让人不禁跟着低声念诵起来。下子就看进去,很多年没从文字中获得这样愉悦。大学之后,终日游走于西方大师之间,说实话,对这种乡土刊物上乡土作家,是不太瞧得上。这时,却像从家重金属摇滚乐肆虐酒吧里逃出来,在后巷里呕吐之后,听到天边清远笛声。

从此很爱看他散文。得知他有个博客后,常追着看,有时还抄录些段落。他博客叫大槐宫,点击量很少,除以外好像也没什人看。

后来他突然不写身在异乡,自然不知原因,在博客上留言,他也没回复。和爸在电话里闲聊时,谈及此事,爸说:“这不很正常嘛?都老以前爱打乒乓现在也不打,膝盖受不。”

今年九月,个秋雨绵绵周末下午,午睡起来,打开电脑,无所事事地刷会豆瓣。想清下浏览器收藏夹,就点开来,条条地删。瞥见老叶叔叔博客地址,躺在收藏夹里好多年,就顺手点进去瞧瞧。竟然有篇没看过博文,阅读2,评论0。下,是篇小说。他好像从没写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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