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病和近视眼,有些字写得歪歪扭扭。“在吃散利痛,医生还给配点水杨酸……”妈妈信会在画桌上放两三天,路易斯回信当时就想把来信扔掉,但劳拉百读不厌。女人们喜欢反反复复地读信,读完正面再读反面,好像每次都能读出新含义。通常很简短,说些家庭琐事,时不时地提到国家大事(但这些事他往往已经从同样姗姗来迟《世界报》电报新闻里看到)。简直可以说,妈妈信都大同小异、简洁平淡、毫无新意。妈妈最不起点是没有因为儿子和儿媳不在身边而自怨自艾,也没有因为尼克去世而痛不欲生,尽管最初她也曾经呼天抢地、以泪洗面。他们在巴黎这两年里,妈妈从未在信中提过尼克。像劳拉样,她连尼克名字都不说。尽管尼克已经去世两年多,她们俩却直缄口不言。信写到半突然提起尼克,简直是场轩然大波。尼克名字居然冷不丁出现在句子里,“尼”字拖长颤抖,“克”字扭曲变形;但更糟糕是,整个句子荒唐晦涩,唯可能就是妈妈老糊涂,把时间搞混,以为……妈妈简短地写道已经收到劳拉信,句号隐约可见,肯定是用在街角杂货店买蓝墨水写。然后她突然写道:“今天早上尼克问起你们俩。”其余部分还是老生常谈:身体怎样,玛蒂尔德表妹摔跤跌断锁骨,两只狗都还好。但尼克问起他们俩。
其实要把尼克改成维克多是很容易事,肯定是维克多问起他们俩。维克多表哥总是这热心。维克多比尼克多个字,但只要用橡皮擦,再灵活地稍加改动就可以。今天早上维克多问起你们俩。维克多去探望妈妈,顺便问起他们俩,再自然不过。
他回家吃午饭时候,信还完好无损地藏在衣兜里。他仍然决定不告诉劳拉。劳拉微笑着在家等他,跟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那时候比起来,她脸好像模糊些,似乎在巴黎灰蒙蒙天气里褪色、磨平棱角。他们到巴黎已经两年多,尼克过世才两个月他们就动身离开布宜诺斯艾利斯,但路易斯觉得,从他和劳拉结婚那天起,尼克其实就再也没露过面。那天下午,他跟病中尼克谈过之后,就发誓要逃离阿根廷,逃离弗洛雷斯老宅,逃离妈妈,逃离两只狗和他躺在病榻上弟弟。那几个月里,他像是身在场舞会中,被各色人等围绕着。尼克、劳拉、妈妈、狗、花园。他誓言就像是在舞池里猛地把酒瓶砸得粉碎,四处飞溅碎玻璃让舞会戛然而止。那段时间切都那突然:他办婚礼,毅然决然地启程,完全不考虑妈妈感受,把所有责任抛诸脑后,任由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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