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讲述这个故事?真是毫无头绪。是用第人称,还是第二人称?抑或第三人称复数?还是源源不断地臆造出毫无意义叙述方式?假如可以这样讲:也就是他们看到月亮升起来;或者这样讲:也就是们眼睛痛;甚至于这样讲:你那金发女人曾经是你他们你们他们面前飘忽不定云彩。真见鬼。
开始讲故事吧,假如能够走开,去喝瓶博克啤酒,同时机器还自动运作(因为用打字机写作),那就太完美。这可不是随口说说,确实会很完美,因为将要讲故事这个漆黑洞口也是台机器(但是跟打字机种类不同,这是台康泰克斯1.1.2相机)。和,你,她——那金发女人——或者云彩比起来,台机器也许会更解另台机器。但是可没那幸运,知道如果走开,桌上这台雷明顿打字机就会像石雕般纹丝不动,直运动物体旦静止下来就会显得死气沉沉。所以必须写下去。要讲述这个故事,们中个都必须写下去。还是由来写比较好,因为已经死去,更加无牵挂;眼前只看得到云彩,所以能够专心思考、专心写作(那边又飘过朵云,镶着灰边)、专心回忆,因为已经死去(也活着,这可不是要骗谁,到恰当时候自然会水落石出。还是从过去、从起点,从还活着时候讲起吧。到头来你会发现讲故事最好还是从头开始)。
刹那间问自己为什偏要讲这个故事,们竟然会开始质疑自己所做切都是为什,即便只是质问自己为什要接受晚餐邀请(这刻飞过去只鸽子,觉得像是麻雀),或者为什听别人讲个好故事,立刻就会觉得百爪挠心、坐立不安,非得闯进隔壁办公室把故事复述遍才痛快,才能回去安心工作。据所知没人解释过这种现象,既然如此,那还不如开始讲故事。讲故事没什好难为情,因为毕竟没有人会为呼吸或者穿鞋这种事情觉得难为情;这些都是人之常情,除非出什岔子,比如鞋子里发现蜘蛛或者呼吸时候感觉有碎玻璃划过,那就定要说出来,告诉隔壁办公室同事们,或者告诉医生:“哎,医生啊,只要喘气就……”定要说出来,定要解除百爪挠心困扰。
既然们要讲述这个故事,那顺序就不能乱。让们沿着这栋房子楼梯走下去,回到整个月前,十月七号那天。走下五层楼,就到星期天,巴黎十月阳光明媚得撩人心绪,让人想要出去走走,看看风景,拍些相片(因为们以前是摄影师,以前是摄影师)。终于明白,最难是以什人称讲述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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