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能消化得:美国人大多与日本大贸易公司打交道,尤其是三井,它随即把订单出让给数量必要多家公司。
当然,许多日本公司到时间将用自己名字砸开美国市场,而且日本人工资上升到那些自有品牌廉价合同失去吸引力。日本贸易公司逐渐引入韩国人、中国台湾人以及其他承包商:到1970年代中期,这些国家或地区也有自己贸易公司来管理此类交易,而主要美国零售商也都在台北、首尔以及别处设立自己采购部门。与此同时,百货公司之外其他与特定交易链有关系美国公司在观察该策略好处:何不专注于产品设计与经销这类利润高活动,而把制造交给别人做?只要它是你名牌,消费者就信任它,并且能找到大量公司按照你特定要求生产,你会比你供货商有更大议价能力,并能从高效率而低成本且无需自己投入生产能力制造中获益。这对那些风格频繁改变产品确实如此,因为灵活性而非大批量产出是成功关键;这些产品可以出让给大量小公司,其中任何家如不能符合零售商要求都可以被抛弃。在大约1880年代到1960年代世界,巨型制造厂命令零售店按号令起舞,现在这世界转过头来。就如位纺织行业人物讲,“你别告诉沃尔玛你价格。沃尔玛告诉你。”——这正是公平交易法所禁止行为,哪怕对罕见本来有勇气尝试下这种行为零售商也是禁区。
当然,最近时期大多数生产移到中国,但是动态仍然类似,就像诸多游戏参与者所为。当沃尔玛开始购买大量中国货时,位主管经理解释说,公司走这步时感觉非常轻松,因为这仍旧是与从前那些台湾供货商打交道;研究如何让事情在中国大陆开展是中国台湾人,不是美国人。(今天,仅沃尔玛购买中国出口产品就比英国或俄罗斯举国购买还多。)
当然,自有品牌并非东亚制造厂进入美国市场唯路线,它甚至对于以这种方式获得极大推动公司也不具有本质必要性。而最成功公司,比如索尼与三星,最终树起自己名号。像三星这种集设计、经销和制造于体公司,与旧日通用电气或西屋公司相似度高过这两家与苹果相似度。作为对照,考虑下名不见经传台湾公司鸿海科技集团(Foxconn),它为苹果、惠普、索尼、戴尔和其他许多公司生产有商标产品。2011年它销售额比苹果略高,也是许多雇主十五倍,但是只有不到十分之作为利润。总之,它冷淡点比勤勉点要更好,或至少更赚钱。
有太多变化同步发生,很难用任何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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