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伴。
只要是坐在椅子上读书,无论什声响也干扰不他。事实上,他更喜欢在嘈杂背景下阅读。比方说,街头商贩叫卖声;从隔壁公寓传来钢琴声;最妙莫过于楼梯上传来脚步声——先是飞快地跑上两截楼梯,接着突然停下,然后你便听见有人边使劲敲门,边气喘吁吁地解释,说有两位朋友马车正在街边停着,让他赶快下去。(人们在书中印上页码不就是这个用途吗?不就是为在中断段时间后,能马上找到先前看过那页吗?)
至于财物,在他看来更是不足挂怀。但凡有熟人要借书或是借伞,他总是头个出手相助(尽管所有找他借过书和伞人事后几乎都没有归还,只有亚当除外)。
日程安排呢?那时候,他从来没有所谓“日程安排”,他也引以为豪。他常常是今天在上午十点吃早餐,明天却是在下午两点。即使在他最喜欢餐馆,同道菜他也从不会在同个季节里点两回。正好相反,他会像探险家利文斯通穿越非洲大陆或者麦哲伦横渡七海样,把菜单里菜式道道尝个遍。
不会。在二十岁时候,亚历山大·罗斯托夫伯爵从来都不会觉得不自在,害怕被打扰,或者感到心神不宁。不管是什意外,不管别人如何评论,也不管出现什变故,他都会坦然接受,他都会把它们当作夏日天空中燃放烟花,就好像它们是件令人惊喜、值得欢呼事样。
但很显然,那时他已去不再。
这件重达三十磅包裹不期而至,终于把挡在他眼前那层面纱彻底撕去。在他未曾留意情况下——没得到他认可、投入或准许情况下——他生活中已自行建立起套流程。很显然,如今他总是在特定时间吃早餐。很显然,他喝完咖啡之后马上就会吃饼干,中间不会有任何间断。阅读时候,他也得坐在特定椅子上,椅子朝着特定角度倾斜;而且,任何声响,即使那声响不比鸽子踱步声音大多少,也定会分散他注意力。就连刮胡子他也必须从右边刮起,再刮左边,最后才刮下巴。
此刻,伯爵正往后斜仰着头,手里举着剃须刀。随着视角转变,他眼便看见,镜子那头两只没被肥皂泡挡住眼睛,正紧紧地盯着自己。
“天哪!”
“画全都看完。”她说。
“哪些画?”
“所有。”
“所有!”这回轮到伯爵惊讶得睁大双眼,“好吧,这些画是不是很棒?”
“想这是给你。”说着,她拿着只小信封,走过来递给他。
“这是哪儿来?”
“从门底下塞进来。”
伯爵拿起信封,他感觉里面是空。信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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