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恰相反。比起落进受贿高官、有权势者或统治家族中有影响力成员口袋里,这些巨额贿赂对贫穷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展来说更加有用。是,腐败是种祸害。根据世界银行统计,2001—2002年,有1万亿美元被用于贿赂,占同时期全球贸易总额3%。当然,这笔钱本来可以而且应该被用于在很多国家建学校、医院、诊所或大学。当然,们必须同这种恶行进行斗争,但是不应该搞错斗争对象。
首先,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在道德掩饰下成为种非同寻常经济统治工具。况且,2000—2017年,腐败是否显著减少?们对此严重怀疑。但有件事是肯定,这项法律对美国财政部来说是件喜事、座真正金矿。在很长段时间里,罚款总额都不是很高,但自2008年开始呈现爆炸式增长。其中,外国企业贡献最大。1977—2014年,只有30%调查(474项)是针对非美国公司,但是它们支付罚款占总额67%。在26个超过1亿美元罚单中,有21个涉及非美国公司。[1]包括德国公司西门子(8亿美元)、戴姆勒(1.85亿美元),法国公司道达尔(3.98亿美元)、德希尼布(3.38亿美元)、阿尔卡特(1.38亿美元)、法国兴业银行(2.93亿美元),意大利公司斯纳姆普罗盖蒂(3.65亿美元),瑞士公司泛亚班拿(2.37亿美元),英国航空航天系统公司(4亿美元),日本公司松下(2.8亿美元)、日本日挥株式会社(2.88亿美元)。请记住,这张令人印象深刻“狩猎表”就是仰仗于项美国法律。
当然,美国公司也是被调查对象,但令惊讶是,在实施《反海外腐败法》近40年里,美国司法部从来没有在石油业巨头(如埃克森或雪佛龙)或国防业巨头(如雷神、联合技术公司、通用动力)交易中挑出什毛病。们该如何想象,为何这些美国巨擘无须支付巨额佣金,就能成功签订处于高度敏感领域合同呢?从事这个行业22年,不相信,这确不可能。们必须睁大双眼看清楚,美国司法部不是独立,而是长期处于美国强大跨国公司控制之下。进步深入研究后,还意识到,绝大多数时候,美国司法部都是在美国大型企业被他国法院起诉之后,才会对它们提起诉讼(万幸,这幕还是发生)。随后美国收回调查权,让它们“回家”受审,然后它们就可以为所欲为!
美国哈里伯顿公司凯洛格·布朗·鲁特公司事件就是个典型例子。20世纪90年代中期,凯洛格·布朗·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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