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路上,阡陌之间沟渠侧畔,孩子们或是找寻着黑甜甜、或是和斑鸠争抢着嘴甜桑葚,个个吃嘴巴要是黑、要是紫。
城郭间炊烟敢在太阳落山前飘荡着,此时大部分人用不起灯烛,只能趁着还有些微亮光吃晚饭。
再次推开吱吱作响柴门,将柴草放好。
葚子递给嫂子,嫂子捏几颗,也不知道是葚子甜还是觉得小叔总算做点事,不再冷着脸,说句“吃饭”!
回到屋里,终于亲眼见着自己大哥,身量和自己差不多,但是早早地腰就有些弯,常年做鞋留下痕迹。
名叫麂兄长手里捏着块鞣过动物皮子,似乎是在琢磨用在鞋帮上还是补在鞋底。
嫂子将枚葚子从他脖后递过去,默契而准确地找到嘴巴位置。麂也不抬头,顺从地张开嘴吞下那枚葚子。
咀嚼几口,将鞣软皮子扔到旁,抬头问适道:“你下午去拾柴草去?”
“嗯,想着帮家里做些事。”
麂点点头,只说句和妻子样话。
“吃饭。”
说完收好各种各样制鞋工具,擦擦手。
适觉得气氛有些不对,记忆中这兄长很少说话,今天总觉得似乎欲言又止。就像是清晨树叶上水滴,怎看都要落下来,可怎等都落不下,直到太阳高高升起挥发干净。
旁饭香飘来,适不再多想,开始吃来到这个世界第顿饭。
三足陶罐煮出来粟米饭,大约没有仔细淘洗,将粟米清香都保留出来。
上面放着小段咸鱼,自然没有油。旁边是罐绿菜叶和盐水煮出来汤,里面菜是此时主流蔬菜,秋葵。
庶人之家,粟米为饭、豆叶为羹。
陶罐旁边放着几个挖很漂亮勺子,平民很少用筷子,便是用筷子也要很有讲究。
贵族吃饭要有餐叉、勺子、筷子、餐刀等等,每种餐具都有自己用途,是种贵族礼仪。
比如吃粟米饭定要用勺子不能用筷子、吃羹要视情况用筷子:如果有菜叶,不能用勺子,定要用筷子夹起来吃;反过来如果羹里面没有菜叶,定不能用筷子。
所谓羹之有菜者用梜、无菜勿用;饭黍勿以箸。
这也注定,适就算将来混到个姓,也不可能跻身上流社会,吃顿饭规矩就会被人笑死,成为上流社会笑柄。
要做东西太多,他可没时间去花几年去学礼。
既是在自己家,也就没有那多礼节,拿起勺子就吃,用勺子捞起盐水煮过秋葵用以下饭。
忙下午,适也是饿。粟米饭没什味道,咸鱼有些臭,菜叶子水津津,可也吃狼吞虎咽。
吃到半时候,麂忽然说道:“弟弟,你去拾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