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构里面,认识费伦人在公共场所随口提起他时候,随便说个什动物大家就知道是在说他。被选来形容他动物无奇不有,往往会令人忍俊不禁。新大陆豪猪、菱形斑纹蛇、马德里加尔黄鼠狼——你当时脑子里想到什并不重要,反正只是为起到遮掩作用。他能被人用这多生物来加以形容,正说明他这人有多让人摸不透。
所以他可以被人拍下照片,在维也纳卡萨诺瓦滑稽剧酒吧跟个美丽十几岁少女和她父母起吃饭,而在用出租车把他们送去下榻旅馆后,又在两小时后出现在另外个地方,跟位信使或个陌生人待在起。而要是几年以后有人看见他在同家维也纳酒吧跟罗斯,也就是那个不再是十几岁少女同个漂亮女人在起,他并不是出于那个貌似显而易见原因,而是为另个目,和她样。他们会悄悄地从种语言切换到另种语言,要是因为身边来什人,要是因为越过对方肩头注意到什人。他们举止像是叔叔和侄女,这话丝毫没有挖苦之意。即便他们自己都觉得这是可信。因为他需要常常放手让她独自去扮演另种角色——脱下所有切,直至丝不挂,然后再进入种或另种伪装。她或许会在个欧洲城市和他起工作,然后休假回到她两个孩子身边去。她会再与他到另个城市会合,在那里同盟国间谍会和敌方间谍兀然相遇。但对他来说,叔叔和侄女关系是种伪装,不仅出于工作目,使他得以名正言顺地待在她身边,而且也让他得以延续对她日益增加迷恋。
他作为“招募者”工作意味着要去多少涉及到犯罪世界里或是专家圈子里寻找天才——比如个把生活中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实验室里分析鱼类器官动物学家,这样人可以放心让他去制作颗两盎司重精密炸弹,以炸毁个小小障碍物。只有跟罗斯在起,看她在某个路边小吃店坐在自己对面吃饭,看她坐在自己身边驾车行驶在黑暗路上从伦敦前往萨福克,看她在为自己点烟时候那苍白双手在速度计映照下变得金黄,只有跟罗斯在起,工作目才会从他身边溜走。他对她充满着渴望。渴望着她身上每英寸。她嘴,她耳,她那蓝色双眼,她大腿轻微颤抖,她裙子拎上来,在腿上堆出道道褶:这是要取悦他吗?他手想去往那里。他脑子里空空如也,只剩下那轻微颤抖。
他唯不允许自己做就是去考虑自己在她眼中必然会是样子。通常他觉得自己是能够引诱到女人,凭借着他智慧、性格,以及任何能从开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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