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从楼梯上下来,眼看见倒在血泊中母亲,失声尖叫。
杀红眼谭广胜不做二不休,冲上去捂女孩嘴,也朝她捅十几刀。
淡绿色帘子上全是血。杀死这对母女之后,谭广胜提刀进厨房,他想看看女人是跟他丈夫打电话报信,还是正跟哪个饶舌邻居多嘴,结果却发现个令人震惊事实。
“屋中暗流涌动,女人打定主意,就步履轻轻地朝那个脸凶横男人走过去……”
这是收音机里传来个男人声音。
谁能想到,曹孟德杀吕伯奢故事竟会在千年之后重演,谭广胜怔在原地,呆若木鸡。
灶台上干锅排骨正冒着热气,灶台边放着台小型收音机。女人习惯边做饭边听收音机,方才他听见那些话,其实是收音机里《百家故事汇》。
他不知道女人有边听故事边做饭习惯,他太敏感,敏感到甚至没有听清故事汇里女人说是普通话,不是他家乡话。
谭广胜木然地走出厨房,看见倒地女人身边还有些瓷碗碎片,他数数,正好三副碗筷。
他瞬间泪流满面。
善良女人还想留他吃顿热饭。
他却把这份善良杀死。
谭广胜抹除自己留下指纹,卷走女人些私房钱与首饰,首饰装在个银质首饰盒里,看上去有些年月。他走得太匆忙,后来从报纸上得知,自己在现场留下只血脚印。
按说钱花光、首饰变卖之后,他应该很快把那个首饰盒也处理掉,以免日后被警察查到。但谭广胜没有。他直鬼使神差地把这首饰盒藏在身边,以此提醒自己,要用余生偿还罪孽。
因为不以为然察觉长短脚,谭广胜自知,自己鞋底磨损特征十分独特。他听人说起“猎网行动”,又从陶龙跃那里旁敲侧击打听出来,足迹也有画像,什磕痕、踏痕、跄痕、压痕,有时比DNA还精确,过去刑侦领域不重视这块儿,现在重视,犯罪嫌疑人就跑不。
甚至他还看见民警为灭门案在出租屋排查流动人口与劣迹人员,拿墨汁往地上倒,让人随意走,鞋模便目然。
字字句句,桩桩件件都令他心惊胆战,他逃半辈子,第反应,还是逃。
现在,刑侦局讯问室里,谭广胜能逃却不逃,反而主动交代三十年前那桩旧案。
重案队里他有熟人,两个不错小伙子,都客客气气管他叫“谭伯”。
“知道以现在技术,那个血脚印早晚得坏事,就想赶紧离开,又怕你们会怀疑,所以就说女儿要接过去……”女儿是杜撰。他所有钱都拿去捐,天天吃馒头就盐巴,哪个女人肯跟他,又哪来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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