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那些宿醉后醒来或者状态不太好上午也样。
那本书对他来说意味着切。那本书就是活着与不活着区别,尽管弗格森年纪还轻,尤其是对于这样大型写作项目来说更年轻,但在十八岁开始写书优势,是童年刚过去没多久,他对那切记忆犹新,而且因为邓巴先生和《滨河反叛者》,他写东西已经有些年头,严格来讲早就不算是新手。迄今为止,他在邓巴先生报纸上总共发表过二十七篇长短各异文章(最短只有两页半打印稿,最长则有十页),而开始在那个活页文件夹里记录电影观感后,他又养成几乎每天都要写作习惯,考虑到文件夹里现在已经有百六十多张活页,所以从几乎每天写到每天死活都要写跳跃,其实都算不上是跳跃,更像是自然而然下步。除过去三年里自己努力外,他还经常和吉尔长谈,从吉尔那里学到如何写出精炼、优雅、清晰句子,如何让个句子和另个句子连起来构成个铿锵有力段落,如何给下段话开头,去印证或反驳前段话里主张(取决于你论点或者目),弗格森听得很仔细,对于继父这些教诲然于胸,换句话说就是,尽管他开始写书时连高中都还没毕业,但他早已向文字之旗宣示效忠。
经历8月2号入伍体检时羞辱后,他萌生写书念头。当时他不仅被迫,bao露犯罪前科这几个字在他名字上抹下污点,那个医生还向他逼问具体细节,不光是乔治·泰勒手拍到他肩膀上那天,他在偷书时被逮个正着,还包括他以前偷书时有多少次没被抓住,因为坐在白厅大街z.府大楼里和美军医生说话让弗格森既紧张又害怕,所以他向那个人交代真相,针对那个问题,他说有过好多次,但除被迫重新翻出四年级时那些盗窃行为旧账,更让他感到羞辱是他被迫交代他不正常性欲望,他既喜欢男生也喜欢女生,然后那个人,马克·L.沃辛顿医生,又让弗格森讲讲这方面细节,尽管弗格森明白说真话能确保他永远不必去服役或者因拒绝服役而去联邦监狱蹲上两到五年,但说出真相还是很困难,因为他在沃辛顿医生眼里看到嫌恶,他紧闭嘴唇和咬紧牙关显露着他反感,但他想知道细节,弗格森除坦白别无选择,他回顾自己和帅气布莱恩·米谢夫斯基从初春开始直到布莱恩夏初离开纽约期间两人发生过所有性关系,是,长官,弗格森说,他们有很多次没穿衣服睡在张床上,也就是说,他们两个全都赤身裸体,是,长官,弗格森说,他们曾经大张着嘴和对方亲吻过,还把舌头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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