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小时后,沈南星从厨房走出来。
手上端着道原本不应该出现在今晚餐桌上新增菜品——啤酒鸭。
易风辞坐在桌前盛饭,用着不太灵光左手拿着饭铲子,磕磕绊绊地从电饭锅里铲出几粒米饭。
沈南星看着发愁,恨不得当场拿出手机给谢元拍个视频,让他好好看看他哥私底下到底是个什模样。
是不是正如他所说那样——完全不会照顾自己。
易风辞还在盛饭,沈南星看不下去,主动过去帮他,又给他找勺子,让他拿着勺子吃。
这个勺子是沈南星买牛奶时商家送,勺子把上有个圆乎乎机器猫,看起来像儿童用品。
家里那多勺子他不拿,专门拿这个,显然有意嘲讽。
易风辞假装看不懂,喝口火腿吊高汤,说:“你这段时间住在这边,工作怎办?”
沈南星说:“课都排在下午,不用早起,抽时间过去上节就行。”
“剧团呢?不是要过去编舞?”
“不用,跟剧团负责人请过假,最近在网上跟他们沟通。”
易风辞点点头,问道:“那今天那位相亲对象呢?感觉怎样?”
沈南星给他夹块啤酒鸭,“没什感觉,都跟你说,暂时还不想谈恋爱。不过林小姐谈吐得体,看得出来,是个很优秀人。”
易风辞继续用勺子喝汤,“如果你想谈时候,她会是你最佳选择吗?”
“啊?”这个问题沈南星倒是没想过,此时想想,“如果只是单纯商务合作,她肯定是个非常好选择。”
毕竟亿安集团这几年发展势头非常迅猛,如果能跟自家产业联合起来,应该百利而无害。
这也是父亲为什直催着他和林小姐见面主要原因。
但沈南星不喜欢经商,对于商场上面事情也知半解,更不想成为父亲与其他企业建交工具,所以不管林小姐多优秀,对他来讲,最多也只能做到普通朋友。
况且,他也没跟林小姐聊几句,就算真会有什未可知好感在这场相亲里面滋生,也被他哥不小心打断,直接扼死在摇篮中。
吃过晚饭,沈南星简单收拾下,去浴室洗个澡。
回来时易风辞已经上床,正靠在床头翻着那本读小半年都没有读完原文书。
沈南星再次确认他手臂没有大碍,才穿着件宽宽大大T恤倒在床上。
老旧电风扇“吱呀”“吱呀”地摇着头,易风辞等他闭上眼,调调台灯亮度,接着上次没读完段落,继续读起来。
读书这个习惯是两人从小培养起来。
小时候沈南星白净可爱,腰瘦腿长,偶然次机会被老师误认成女孩,误打误撞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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