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后,叔叔见孤贫无依,早早就动心思,有意栽培当名,赶着大猪郎,走村串户,去给母猪配种。他说,等再大点,再把他那手劁猪绝活传授给。他腿脚有毛病,每到阴雨天,大腿膝盖犹如“针刺锥凿”般痛不可忍。婶婶劝他“不能忍,也得忍”,好歹再坚持几年,“眼睛眨,孩子就大。大要娶亲,小要嫁人,你把这门好手艺交给人家,钱从哪里来?”
那会儿,堂哥礼平已经认赵宝明做师傅,跟他学木匠。金花是个女孩,总不能让她去干配种劁猪类龌龊事吧。因此,见叔叔铁心地要提携,婶子后来也就不说什。叔叔赶着猪郎去外村配种,总要特地让跟着去“熟悉业务”。说实话,虽说当时年幼无知,但毕竟还跟着赵先生读过几年书,知道给猪配种算不得什特别光彩营生。说句不好听,总觉得给母猪配种,与妓院里拉皮条老鸨、*媒类勾当没什太大区别。整整个夏天,心里郁郁不欢。每天看着那头大猪郎,晃动着两个硕大无比卵子,刚从头母猪身上下来,呼哧呼哧,又跳上另头母猪臀背,好阵胡捣乱捅,心里总有种难以忍受耻辱和悲凉:假如让辈子都干这种事,还不如趁早死好。
知道自己遇到个迈不过去坎。心中那个惨然,不说也罢。不知怎,忽然就想到父亲——他那冷静地在便通庵悬梁自尽,也定是遇到什迈不过去坎吧。
有天,在燕塘边遇见正在码头上淘米春琴。她见个人在河边发傻,就伸手勾下鼻子,笑道:“你还真要跟你叔叔学配种啊?要是干上这行,长大连老婆都娶不到。到时候别怪没提醒你啊!”听她这说,当时真恨不得头扎到河里去,死完事。
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礼平在宝明家当学徒不到年,就闹出桩让人难以启齿丑事来。
曾亲耳听见宝明对叔叔这样说(他在大队部门前拦下们,满脸怒气):“要不是看在你老哥已经瘸掉条腿分上,非得把那杂种条腿打折不可!”他既然如此说,表明这件事严重性显然非同小可。可到同彬口中,这事就变成:“礼平那小子,把丽华按在灶堂里,霸王硬上弓。丽华人事不省,被人送到医院,缝十七针。”
真不知道“缝十七针”这种言之凿凿说法从何而来。所解事实是:趁着家里没人,礼平强行搂着宝明家大闺女丽华亲嘴,把人家嘴唇给咬破。后来,伤口结痂,留下条细细疤痕(猛看,还真看不出来!),可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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