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灭话,倒很想让它快快毁灭,就好像们爱情是只落入陷阱、身上流血快要死去小动物样:得闭上眼睛,扭断它脖子才行。
那整段时间里都无法工作。正如前面提到过那样,小说家写作过程中有那多工作都是在无意识里进行:在无意识深处,当第个字还未落纸时,最后个字便已经写完。故事细节就在们记忆里,们不必去杜撰。战争并没有搅乱那些深海洞穴里东西,但是现在对来说,有件事情却比战争更重要,也比小说更重要——那就是爱情终结。它就像个故事样,正在见出分晓。说话让她伤心落泪,那些似乎是如此自然而然地涌到嘴边尖刻话语,是在那些水下洞穴里给磨尖。小说在掉队,而爱情却像倏然而逝灵感样迅速走向终结。
她不喜欢写前本书,这倒并不令感到奇怪。那本书写作自始至终都违反本意,同时也未得到外来力量帮助。之所以要写它,只不过是因为人总得活下去,并无什别原因。评论家说它是部匠人之作:身上残存那点曾经是激情东西悉数都在其中。想也许写下部小说时,激情会重新再来;记忆里浮现出自己从未明确意识到东西时,们所感受到那种激动会再次苏醒。然而和萨拉在鲁尔斯共进午餐后个星期里,却什工作也做不。瞧,老毛病又犯——,,,就仿佛这是故事,而不是萨拉、亨利,当然,还有那第三者故事似。恨那个第三者,尽管还不知道他是谁,甚至于都不相信他真存在。
试着早上写作,但没能成功;午饭时酒喝得太多,结果下午也浪费。天黑以后,关灯站在窗口。隔着幽暗平坦公共草坪,能看见草坪北侧那些亮着灯窗户。天很冷,只有紧挨着煤气取暖炉才觉得暖和,但又有点烤得慌。南边路灯后面飘过来些雪花,用它们粗大潮湿手指触碰着窗玻璃。没听到有人按门铃。女房东敲开门对说:“有位帕基斯先生要见您。”她用“有位”这个词表明来客社会地位。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但还是让女房东带他进来。
依稀觉得以前在哪儿见到过这对温和、带着歉意眼睛,还有这撇样式过时、因为外面天气缘故而带着水汽长长小胡子。刚把台灯打开,他便朝着灯光走过来,两只近视眼费力地张望着。站在暗处,他看不清。他问:“您是本德里克斯先生吗?”
“是。”
他说:“名字叫帕基斯。”口气俨然像是那名字对有什意义似。说完他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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