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01章(3 / 4)

元白能给他回封信就不错,这架势,难不成是把他心心念念想着贴身之物,也起寄到北疆吗?

这个包袱大得显眼,人人都围在薛远身边。混着醋意和羡慕地道:“好小子,这是家里人多想你,得给你寄多少家书啊?”

薛老将军捏着他手里薄薄两三封家书,觉得丢人,看着薛远都格外不顺眼,“你娘寄给你?”

薛远眼皮跳好几下,心情混杂着不敢相信和受宠若惊,他抱着包袱就往外走,“去看看。”

薛远三步并两步地回自己营帐,把门紧紧闭。激动兴奋地去解着包袱,顾元白不可能给他封封回信,这东西,是不是连顾元白贴身穿衣服都给寄来

有没有用过手帕?擦唇过银筷?

包袱还没打开,薛远都好似闻到顾元白身边那股香气。

悠长绵绵,浓郁尊贵,薛远几乎可以溺死在这种香气之中。

这绝对就是从皇宫寄出来东西。

薛远嘴角勾起笑意,眉头挑,神采飞扬。包袱打开,里面率先就滚出来个翠绿玉扳指。

薛远目光凝,眼睛追着滚走玉扳指,及时伸手捡到手里。

这个玉扳指眼熟极,不就是他送给顾元白东西?

薛远心里升起些不好预感。他将玉扳指攥在手心,往包袱里翻翻,样样都眼熟极,全是他寄给顾元白书信。

里头是有件衣服,但那件衣服是薛远衣服,是曾经顾元白在薛府躲雨那日借穿薛远衣服。

薛远攥紧这件衣服,眉头深深皱起,他把脸埋在衣服之中,吸,好像还能吸到顾元白身上气息,吸到那日雨天清清冷冷湿意。

为什他给顾元白东西都被寄回来

是不喜欢悉万丹头颅,被吓到吗?

也是,薛远想,他曾经碰过头颅手要给顾元白剥荔枝时,顾元白都嫌弃他手不干净。

想是这样想,但心里焦灼却越来越深。薛远下颔绷成冷硬模样,将包袱里东西翻找出来。

终于,他在最底下找出来田福生封信。

田福生将圣上同他说两句话都写在信上告诉薛大人,是以后不准再给圣上写无关边疆战事,如果写个有关风月字眼,那就按罪处置。二是既然薛大人你曾经讨要过这个玉扳指,圣上便派人将东西寄回给你,圣上说,让你交给未来媳妇儿。

田福生写在信中语言尽量委婉些,但圣上原话,他直接给照搬上来。

看完信薛远傻

他攥着圣上穿过衣服,看着地写满他心意信封,彻底地懵

又低头将田福生信给读五六遍、十几遍,翻来覆去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顶级掠食者

水千丞
真正的顶级掠食者,掠夺最好的生存资源,捕食最顶级的猎物188男团第11本来啦~

放学等我

酱子贝
喻繁看班里那位新来的转班生非常不爽。  对方朝他看了一眼。喻繁:他在找我约架。  第二眼。喻繁:他问我是不是怂了。  第三眼。转班生依旧顶着那张面无表情的冰山脸,递给他一封信:“喻同学。”  喻繁心想学霸就是臭讲究,打架还递挑战信,抡起衣袖站起身。“请你收下我的情书。”喻同学敦地一下坐回去了。——  陈景深(攻)x喻繁(受)
最新小说: 被迫和冰山美人契约闪婚 全世界都觉得我是纸片人 穿成豪门花瓶后我靠学习走红 崽崽娃综“装乖”指南 不仅喜欢他的信息素 漂亮哭包的仿生男友 漂亮男人就该在修罗场[快穿] 全员恶人顶流养老团 莱博维茨的赞歌 抱炮灰大佬上位[快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