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姆在伊利斯王城里,现在已经有个小小定居点,是个小商人家里储物间。房间很小而且漏风,到晚上时候还有老鼠,可比起在外面露天睡觉,还是要强太多。
吃过晚饭之后,法姆回到这个暂时属于自己小小房间。
已经入夜,房间里漆黑片。法姆找来块蜡烛头,小心把它点亮,在昏暗烛光下,他脱下自己衣服,小心翼翼从内侧贴身口袋里,点点把白天战利品抖落出来。
颗,两颗,三颗……边用自己手指头计数,边数着,当手指头不够用时候,法姆又用上脚指头,最后脚指头也不够用,他灵机动,在墙壁上用木条小心划道痕迹,然后开始数第二遍手指头……
艰难计数工作终于在蜡烛烧完之前完成,法姆手里共拿三十四颗胡椒。这些胡椒全部加在起,只有他手掌心小撮大小。
法姆盯着这小撮,直傻傻笑着,直到那块蜡烛头最终快要燃尽,火苗摇曳要灭时候,法姆才又把这些揣回小袋里。
屋子外面有点响动,法姆打开门去看,是房子主人,他现在房东约翰。他手里提着盏油灯,小小灯光照亮他脸,法姆看到他满脸都是血,却还咧着嘴傻笑。
“怎这是?”法姆凑上前去,借着灯光看房东脸上伤,只看到他满脸沟壑半皱纹中,夹杂着好几处明显淤青,从这些淤青形状上来看,还能明显分辨出是鞋子形状。好在没有明显伤口,至于血那大概都是从鼻子里流出来,应该是没有什大碍。
约翰对自己脸上伤似乎毫不在意,相反,他还忍着伤势,强行在脸上维持个笑容。在法姆走进之后,又从兜里掏出自己手,在法姆面前展开——两枚金灿灿金币,在烛光下闪着诱人光。
法姆嘿嘿笑,也从自己兜里,把刚才数好胡椒拿出来。
两个人互相看看,都笑。他们今天都颇有斩获。
“是老,”约翰看着法姆手中胡椒数量,叹口气道,“天黑,实在是看不清,胡椒又小,要是像你这年轻,肯定会在外面摸个通宵。”
“那就错过明天甜饼,明天会有很多人排队去抢甜饼,”法姆算下这个账,“划不来。”
“甜饼天天能吃到,但是胡椒……这辈子也见不到几次啊,”约翰拿出他手中个金币问法姆,“要不买几颗?”
法姆摇摇头:“不行,要留着路上吃。”
约翰惊讶看他眼:“你要参加圣战?”
“是,”法姆点头,“饼棚书记官都说,等队伍出发之后,王城就不会再发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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