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给小孩子,或者容易厌烦人看。因为,美国历史绝大部分都是未经检验、未经想象和未经思考过,只是真实事物表象,但不是真实事物本身。作为虚构,它还是不错,他继续写道,停下,把笔尖伸进墨水瓶沾满墨水,顺便理清自己思路,这个虚构历史说,美国是由朝圣者们所建造,他们希望并且相信,在这里可以寻找到自由。他们来到美国,迁移到各地,生下后代,填满空旷土地。
事实上,美国殖民地是被当作倾倒社会渣滓垃圾场和逃脱死刑地方而存在,是块被遗忘土地。在那个年代里,在伦敦,你可能只因为偷十二便士,就被吊死在泰伯恩行刑场绞刑架上。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流放地就成为仁慈象征,成为人生第二次机会。但是,相较条件恶劣流放,有些人觉得还不如从绞刑架往下跳、双脚在空中来回乱蹬,直到蹬不动为止更容易些。所谓流放,可能是五年,十年,甚至是辈子。全由判决决定。
你被卖给个船长,搭乘他船(船舱挤得像奴隶船),然后就来到美国殖民地,或者西印度群岛。下船,船长就会把你当作契约仆人卖掉,你将用劳动来偿付买主付出价格,直到契约期满为止。但这样,你至少不用在某个英国监狱里等着被吊死(那时候,监狱只是暂时关押犯人地方,不是服刑地方。你在监狱里蹲着,直到获释、被流放,或者被吊死)。契约期满后,你就可以重获自由,开始自己新生活。你还可以贿赂船长,在你流放期满之前就把你偷偷运回英国。有人就这样做过。但是,只要有人发现你私自从流放地返回,比如说旧日死对头,或者有宿怨老朋友,看见你并且告发你,你就会毫不犹豫地被绞死。
这令想起艾茜・特瑞格温生。他停顿片刻,从壁橱里拿出个红褐色大墨水瓶,把墨水灌进桌上小墨水瓶里,笔尖蘸蘸墨水,继续写下去。她来自英国西南部康沃尔郡寒冷悬崖边上个小村庄,她家族在那里生活不知道有多久。她父亲是渔民。可笑是,他同时还是个打劫船难家伙。每当风,bao即将来临时,他们把灯高高挂在危险悬崖暗礁上,引诱船只撞上暗礁,然后夺取船上运载货物。艾茜妈妈在当地乡绅家中做厨娘。十二岁时候,艾茜也开始在那里干活,在洗碗间工作。她是个瘦弱小丫头,长着大大棕色眼睛和棕黑色头发。她干活并不积极,总是偷偷溜出来,缠着别人讲故事和传说给她听:关于比奇斯小精灵和保护者、荒野上黑狗,还有在海边徘徊穿海豹皮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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