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早,孙明珠在股浓郁骨头汤浓香中醒来。
她边刷牙,边把垃圾拎出门,就见个半人半狗生物正蹲在对门门口,掀着口獠牙在啃着块筒子骨。
白牙红肉,头甩来甩去,脸狰狞,喉咙里还发出呼噜噜声音。
孙明珠定睛看,这不是盛朗吗?
她吓得咕咚声把牙膏泡沫吞下喉咙,缩在门后只露出半只眼睛。
盛朗挑起对碧绿眼睛望过来,嘴里依旧咔嚓咔嚓地咀嚼着。
孙明珠看着他手里那根棒子骨,越发心惊胆战:“你你你……你怎在小夏家?小夏人呢?”
盛朗嘴里有肉,还没来得及回答,孙明珠思路已经路狂奔,跑得他抓不到。
“他知道你在他家吗?你……你难道把小夏怎?你你……你把他吃?”
盛朗:“……”
他看看手里棒子骨,又看看对面那丫头。要不是骨头上还有肉,盛朗很想把骨头丢去过砸孙明珠脑袋。
“盛朗这几天暂时住家。”林知夏把盛朗脑袋拨开,以大活人姿态走出来。
孙明珠松口气,又觉得不对劲。
“他好端端住你家干吗,又不是没有自己家?还是他又惹事,被他外婆赶出来?”
盛朗确实是惹事被外婆赶出来,但是他惹那个事,就实在不方便对孙明珠这样女孩子说。
林知夏只好哼哼:“他外婆觉得他跟着能看点书。反正就个多礼拜,然后他就要回游泳队。”
“不是这个问题。”孙明珠抓耳挠腮,追着林知夏下楼,“你就不怕柴哥人把你和盛朗划做堆吗?万他们抓不到盛朗,来寻你麻烦怎办?”
林知夏不屑地笑笑,将垃圾远远地抛进垃圾池里,砸起团嗡嗡苍蝇。
“早就和他划做堆。”
打从把盛朗从那变态手中救出来后,他林知夏名字就和盛朗牢牢地绑在起。
林知夏拿过孙明珠手里垃圾,并丢进垃圾池里,“别担心。要寻麻烦就来吧。小爷是没盛朗能打,但也不是好招惹。”
孙明珠那天到得较晚,没亲眼见林知夏用弹弓如神英姿,对他这门独门秘技感触不深。
单说外表,林知夏就是副白细文弱、怎看怎不耐揍模样。他要是落到柴哥手里,那就不是折两只胳膊腿就能出来。
但是林知夏又是真聪明。他搬来永安才个月,就混得如鱼得水,几乎像个在本地长大小孩。除最初被盛朗砸奶瓶外,他每天走街串巷,还真没吃过什亏。
孙明珠是打心底佩服林知夏,觉得他不仅不是书呆子,还特会来事儿,什都懂。小丫头早就忘自己夸口能罩着对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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