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亮白炽灯,光洁花岗岩地板,整个大厅都是他们俩。
“说你个纯爷们,学什不好学小姑娘撒娇?你臊不臊得慌?快起来!地板磕得老子背疼。”
盛朗伏着动不动,手臂还拢得更紧点,含混道:“头晕。”
“怎啦?”林知夏揉揉盛朗头,有点担心,“饿到低血糖?那赶紧挪开。书包里还有半根士力架……卧槽你怎又咬人?是鸡腿吗?”
林知夏用力挣扎,盛朗反而顺势把手臂收拢,将他整个人抱住,压在身下。
真变态!
盛朗在心中唾骂着自己,可是身体却牢牢地将林知夏抱住不肯放。
理智在溃败,本能占据上风。骨子里捕食者血性让他想去掠夺、去占有。
林知夏颈窝里皮肉那光洁柔滑。盛朗牙龈酸胀,只咬口其实远不能满足。
他想将把这颗小奶糖叼进嘴里,反反复复品尝浓香和甜蜜。
盛朗知道自己真是彻底变态,居然对最好朋友产生这猥琐念头,成为自己最鄙夷人样子。
“小狼……”林知夏艰难道,“……不好……喘气……”
盛朗这才松开手。
必须起身,再不分开,他又要有反应。
次有反应是意外,三番五次在贴身时候有反应,林知夏总会起疑。
况且已经偷到甜头,虽然只有口,但这满足感足够驱散肚子酸水,和枯等大半个小时委屈。
“说你情绪上来就爱动嘴毛病什时候改?”林知夏摸着被咬脖子,“靠,有印子!”
“有领子挡着,看不出来。”盛朗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起来。
“看不到就能随便咬呀?”林知夏瞪他眼,“你真特是条狗!”
盛朗嘴角愉悦地勾起来,伸手抓着林知夏领子,用力拢下,把那个牙印严严实实地遮住。
那是他独有标记,印在他唯想霸占人身上。
这也是连亲密如林知夏都不知道小秘密-
闹这场后,林知夏再和叶云漫起学习,就给自己定个闹钟,不会拖延太长时间。
学习很重要,和叶云漫起学习也很快乐,但是盛朗也很重要。
而任何感情都是需要花时间,花精力维持。林知夏精力有限,所以更要合理地安排时间。
盛朗依旧每天像道影子样跟在林知夏身后。
林知夏课比盛朗多,除生物外,还有个理化班要上,每天下课天都黑。
盛朗有时候就守在教室门口,有时会先去打球,然后踩着点去接林知夏下课,道去食堂吃饭。
语文老师都拿他们两个举例,用来解释“焦不离孟”意思。
他们俩依旧住校,宿舍只隔着两个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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