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成林知夏小跟班。
“来家吃骨头吧。”林知夏感激地朝孙明珠笑笑,朝楼里走。
孙明珠转身,又吓跳。
盛朗不知什时候跟下来,蹲在楼梯口,像头守着主人狗。
林知夏拍下盛朗肩,上楼去。
孙明珠跟在林知夏身后。盛朗呼啦站起来,长臂伸,把她给拦住。
孙明珠快要吓死。
盛朗用他刻意压低嗓音说:“小夏有罩着。不会让别人找他麻烦。”
“哎?”孙明珠头雾水,却本能觉得这话说得挺让人安心。
“你少管和小夏事!”这句话就敌意十足。
孙明珠瞪着盛朗那双翡翠似绿眼睛,只觉得像两簇鬼火,生怕他拳头下刻就能落到自己眼前。
“小朗。”林知夏扶着栏杆,朝下面喊声,“别吓唬明珠。大家都是朋友。”
笼罩盛朗全身气焰瞬间回落,那股无形压迫感消失。
盛朗耳朵抽抽,不满地哼声,溜烟蹿上楼,跟在林知夏屁股后面走-
近距离接触两天,孙明珠和王高才致认为,比起人类,盛朗更像是林知夏捡回来条野狗。
脾气,bao躁,动不动就冲人亮出獠牙,吼两嗓子。要不是林知夏拽得住,盛朗早扑上来把他们俩咬出七八个窟窿。
也好在林知夏是个遛狗系绳子好主人。
很神奇,这个谁都不服、桀骜张狂少年,却唯独很听林知夏话。
每次盛朗脾气上来,正准备咆哮时候,林知夏只需要唤声“小朗”,濒临爆发边缘怒火总会收回去。
“你别那冲动行不行?”林知夏数落着盛朗,“人家就随口问下你爸,又不是笑话你什。你嚷得这凶,不是更让人知道自己弱点?”
然后又对王高才说:“你也长点心吧。别人哪儿疼你往哪儿戳,换谁都想揍你。”
孙明珠是女孩子,心思细腻,还好些。王高才傻不拉唧半大小子,说话向来遮前不顾后,最开始时候可把盛朗惹得直磨牙。
后来林知夏请孙明珠和王高才吃顿冰淇淋,替盛朗道歉,又划下道警戒线。
“那家伙人不坏,就是自尊心特别强,只要不碰到他家那团乱七八糟事,他挺好相处。”
为证明,林知夏特别指挥着盛朗帮孙明珠奶奶把家里坏灯泡全换。
孙奶奶很是把盛朗夸奖番,还特意做大笼肉包子送过来。
盛朗活十三年,斥骂听满满车斗,却还没怎挨过夸奖。他红着耳朵,蹲在林家门口啃着香喷喷热乎乎肉包子。
林知夏路过,顺手薅薅盛朗脑袋。盛朗耳朵抽抽。
在林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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