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露丝独自待在佛蒙特州打算很疯狂,她觉得露丝应该卖掉佛蒙特房子,但露丝早就和艾伦商量好,格雷厄姆应该在佛蒙特长大。
此外,肯奇塔·戈麦斯年事已高,无法再给格雷厄姆做保姆,爱德华多也不能再做管家,而且露丝在佛蒙特找到人带孩子——莫顿家三个女儿都到能做保姆年纪,尤其是上高中阿曼达,学校批准她短期出国旅行假期。(校方同意,阿曼达跟随露丝·科尔出国宣传新书可以算作教育旅行,所以露丝可以带她去纽约和欧洲。)
不是所有欧洲出版商都满足于此次露丝宣传新书计划,但露丝已经郑重警告他们,她还在哀悼丈夫,而且如果不能带着四岁孩子,她哪里都不去,她也不会允许儿子及其保姆超过两周不去上学。
露丝计划是,行程越简单越好,先搭乘协和客机飞到伦敦,最后从巴黎飞回纽约——仍然搭乘协和客机。其间她会带格雷厄姆及其保姆去阿姆斯特丹,她没法不去阿姆斯特丹,因为小说部分故事发生在那里——红灯区受辱情节让荷兰人对这本书产生特殊兴趣,况且马丁是她最喜欢欧洲出版商。
然而露丝害怕过去,这并非阿姆斯特丹错,她当然可以不去红灯区,只协助马丁宣传新书,但所有前来采访她非本地记者,还有那些被指派来摄影记者都希望她重返红灯区——书中最臭名昭著场景就发生在那里,但露丝过去也不是没有拒绝过这种缺乏创意建议。
也许重访阿姆斯特丹是某种形式忏悔,小说家想——难道她恐惧算不得种忏悔吗?身在阿姆斯特丹每秒钟,她不都应该恐惧吗?难道这个城市不会让她想起藏身罗伊衣橱漫长煎熬?鼹鼠人喘息难道不会成为她睡梦中背景音乐?如果她睡得着话。
除阿姆斯特丹,露丝还担心在纽约待那晚——因为埃迪还是读书会引言人。
她不明智地选择在斯坦霍普酒店过夜,自从艾伦死后,她和格雷厄姆就没去过那里。对于这个最后见到父亲地方,格雷厄姆记忆比露丝预料中清晰,他们虽然没住两间卧室套房,但前后两套房间布局和装饰惊人地类似。
“爸爸睡在床这边,妈妈在那边,”男孩告诉保姆阿曼达·莫顿,“窗户开着,”他继续说,“爸爸没关窗,很冷,就爬出自己床……”这时他顿顿,他床呢?艾伦不在,露丝没让酒店为格雷厄姆提供折叠床,那张特大号双人床对母子俩绰绰有余。“床呢?”男孩问。
“亲爱,你可以和起睡。”露丝告诉他。
“你也可以到房间和睡。”阿曼达急忙说,希望让格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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