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真想搞,但他妈不让。”
“那个男孩什都想操,除以外,”厄瓜多尔异装癖男妓告诉哈利,“那个女只是好奇,不打算做什,她只想解下。”
哈利推测,如果荷兰男孩和神秘女子起躲在罗伊衣橱里,他们定会想办法阻止谋杀。而且,几乎从开始,哈利就怀疑目击者不是新手妓女,因为除非她是非法入境,否则就连新手妓女也会亲自报警。如果她是非法入境,那谁又会帮她写下那完美荷兰语证言?
斯莱普街个牙买加妓女也记得露丝·科尔。“她身量不高,说她迷路,”牙买加妓女告诉哈利,“挎着她胳膊领她走出巷子,她右胳膊很壮,挺吃惊。”
这时,哈利巡警方才意识到,他见过这个神秘女子!他下子想起那天早晨他在老城区跟踪过那个女人,她走起路来像个运动员,个子矮小,但似乎很强壮,而且完全不像是“迷路”,看起来有很明确目标。哈利跟着她,不仅因为她看似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而且因为她很迷人(更不用说她非常眼熟,哈利唯没想起来就是,这个女人照片曾经出现在他藏书上)。当他意识到她发现被人盯梢后,就回到瓦莫斯街警察局。
他最后和来自加纳那两个胖妓女谈谈,两人表示,神秘游客曾经在斯托弗街徘徊,还问她们来自哪里,她们也问对方从哪来,她说她来自美国。(哈利由此得知,证人是美国人——后来他才发现这条信息非常重要。)
尼克·扬森电脑调查进入死胡同。那种装在有个蓝盖子圆筒里拍立得照片保护膜,在苏黎世和阿姆斯特丹都能买到。(神秘证人指出)凶手看上去像鼹鼠,还喘粗气,眼睛眯着……苏黎世找到指纹和阿姆斯特丹对不上号,这些信息又有什用?
证人还说,凶手可能为SAS——斯堪纳维亚航空公司——工作,这大概是误判,因为在该公司安保部门男性中找不到匹配指纹。
幸亏哈利英文很好,德语也懂点,才抓住杀人犯。原来,证人提供最重要信息就是——凶手说英文有德国口音。
尼克·扬森告诉哈利他调查进入死胡同第二天,哈利重读露丝证词,突然他发现自己曾经错过要点——如果凶手母语是德语,那他口中SAS很可能不是英语里SAS。德语和荷兰语中,字母A读作ah,而在德语中,字母E和英文字母A读音相似,所以来自美国证人可能把SES听成SAS。凶手和斯堪纳维亚航空公司并无联系,而是和家叫作SES安保公司有关系!
哈利不需要尼克·扬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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