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里等待露丝给他买书签名,这两场读书会上,露丝朗诵都是同样内容,但这个年轻人好像不介意,阿姆斯特丹那次,他带来是本经常翻阅老旧平装书,乌得勒支那次,他拿来是本精装《少儿不宜》——两本都是英文版。
“叫维姆,字母W开头。”第二次签名时候,他告诉她,因为也有V开头“维姆”,第次露丝把他名字里W写成V。
“噢,又是你啊!”她对男孩说。他长得过于漂亮,而且明显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因此她很难忘记他。“早知道你要来,会挑别段落朗诵。”他垂下眼皮,仿佛跟她对视会刺痛他眼睛似。
“在乌得勒支读大学,但父母住在阿姆斯特丹,是在那里长大。”(好像这样就足以解释他两场读书会都参加原因。)
“明天是不是还要在阿姆斯特丹演讲?”露丝问西尔维娅。
“没错,在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西尔维娅告诉年轻人。
“是,知道——会去,”男孩说,“会带另本书给你签名。”
露丝继续签名,那个被她迷住男孩站在边,期待地看着她,在美国,露丝·科尔几乎不办签售会,因为年轻人崇拜凝视让她害怕。但在欧洲,露丝通常会答应给读者签名,因为她从没觉得欧洲年轻人爱慕眼光有什威胁感。
在国内害怕,出国反倒不怕,这里面逻辑实在难以理解,但毫无疑问是,露丝把欧洲年轻人对她崇拜浪漫化,他们好像群完美无瑕天使,讲着外国口音英语,读过露丝写每个字,把她幻想成比自己年长情人,他们现在也成她幻想对象——在返回阿姆斯特丹火车上,露丝不无幽默地这样告诉马丁和西尔维娅。
对她而言,这段旅途实在太短,没法把新小说切全都告诉马丁夫妇,在调侃那些年轻人同时,露丝意识到她想要更改小说设定,女作家在法兰克福书展上遇到男人不应该也是作家,而应该是她粉丝——他想成为作家,也会成为她情人。女作家想要结婚,就像露丝那样,有个她非常喜欢年长男人向她求婚,她在偶遇年轻人和老男人之间犹豫不决。
那个叫维姆男孩美貌不可方物,露丝很难不去想他,要不是刚刚经过斯科特·桑德斯那场闹剧,她可能会考虑和维姆发生点什,毕竟现在机会难得,她独自在欧洲旅行,回国后结婚可能性很大,遇到这种年轻人,放纵下才不会有遗憾,而且这孩子比她年轻很多……那些准备和比自己大老男人结婚老女人不是经常做这种事吗?
露丝告诉马丁和西尔维娅,她想要参观红灯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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