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牧龙师 > 鱼王 > 一滴水珠

一滴水珠(1 / 23)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柯利亚说要带们去奥巴里哈河,但不知为什他老是拖延行期。“阿基姆来,们就动身,”他保证道,不时还跑到叶尼塞河边码头上去守候。

阿基姆是弟弟密友,应募去叶尼塞伊斯克[1]当森林消防队员料想那人准把笔差旅费“开销”光,因为他不喜欢随身携带任何财物。

在市镇近旁个名叫“煤油罐”砾石岬上消磨时光,国营农场在这岬上存放着许多贮蓄燃料油罐,岬也就由此得名,用钓鱼竿钓活蹦鲜跳鲤鱼和白肚子、有闪光条纹、性子很凶淡水鲈鱼。在鱼类当中动作比它们还要敏捷,就只有棘鲈,它们不让其他鱼靠近食物。

白天,们在河里洗澡、在烈日炎炎阳光下曝晒。那年夏天连北方都热得够呛,当然这儿水比不上黑海,不过在水里泡泡,也还是可以

不知是因为经常坐着工作缘故,还是戒关系,发胖,大娘们总说太像曾祖父——曾祖父是个大肚子——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因此洗澡总拣离人远地方。穿着游泳裤站在“煤油罐”石岬上,两眼注视着钓竿,这时听见有人说:

“真不得!老哥,你吃多少东西?!有这肚子!真吓死人!”

沿着叶尼塞河顺流下来条小船,船上有个头发很稀、发色很浅、长着对细长眼睛小伙子,他那皮肤纤细、风尘仆仆脸上露出副天真烂漫笑容。

根据“老哥”这个词和出生在叶尼塞河下游、擅长捕捉鲱鱼人所特有口音,就猜到他是谁

“你啊,你这个不见世面捉鲱鱼,只喝酒却不吃下酒菜,眼看你肚皮都贴到脊梁上去!”

小伙子把小船划到河边,下船后再把船往岸上拉把,然后向伸过只手来——这又是个交游不广人固有习惯,问好定要握手,而把靠岸船再往岸上拉把——这又是叶尼塞河下游人习惯,因为当北风顶着水流往上游刮时候,河里水会不知不觉涨起来,因此很可能把船冲走。

“老哥,你怎知道是捉鲱鱼?”只伸出来手十分强劲有力,但这位“老哥”整个体型却是又干又瘦,外加是罗圈腿,不过肌肉很结实。

“你事,全都知道。你在叶尼塞伊斯克把旅差费全都喝光吧!”

阿基姆吃惊地眨巴着双小眼睛,颇有悔意地叹口气:

“喝光,老哥。预支钱,还有枪……”

“枪?!在从前,猎人用枪换酒喝要判鞭刑。农夫卖马,猎人卖枪,都要吃鞭子。”

“现在谁来鞭笞呢?g,m,自由啦!”阿基姆哈哈大笑,接着就精神抖擞地发号施令起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