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黑又扁佛朗明哥帽往后拉,靠着挂在喉咙处细绳悬在背后。黑衬衫上绣有个个白色人像,沿着前胸钮扣加固带分布,那些小人摆出在头上挥舞套索动作;皮带则是用美国银币个连个缝制而成,用圆顶形海螺壳当皮带扣环。黑色佛朗明哥长裤外侧,绣有精致涡卷形装饰图案,涡卷图案往下延申,最后止于排三颗小银扣。靴子为古巴鞋跟式,上有皮革材质交叉环,位于外侧,可扣紧搭扣。
“这天气实在不适合骑马,na?"“呢,呸!”他啤口唾沫,“莉蒂和那马事你听说吗?天啊,老兄!那是,妈,好几星期前事,yaar。跟你,他妈好久没见。”
“跟莉蒂事进行得怎样?"
“不好,”他叹气说,但脸上有开心微笑,“但想她会改变心意,yaar。她是个非常特别妞。她得把你恨够,才会慢慢开始爱你。但会得到她,尽管每个人都说很傻。”
“不觉得你追她很傻。”
“你不觉得?"
“对啊!她是个可爱女孩,很好女孩。你是个好男人,你们两人相像地方比别人认为还多。你们两个都幽默,喜欢笑。她受不虚伪,你也是。想,你们追求生活方式差不多样。认为你们很登对,至少未来会很登对。维克兰,想你最终会得到她芳心。见过她看你神情,即使她在臭骂你时候。她真喜欢你,所以不得不批评你,那是她作风。你只要坚持到底,终究会烹得她芳心。”“林……听普,老兄。说得对!真他妈对!喜欢你。是说你说得真他妈爽,yaar。从现在起,要跟你当朋友。是你他妈拜把兄弟,老哥。有什需要,吩附声,言为定?"“行,”微笑,“言为定。”
他陷入沉默,凝视下着小雨外头。卷曲黑发,已长到他衣领处,前面和两侧都剪短。唇光非常仔细地剪短削薄,薄得几乎跟用彩色笔画过没两样。从侧面看去,他五官叫人印象深刻:长长额头止于鹰钩鼻,往下至坚定、严肃嘴巴,下巴突出而自信。但他转身面对时,最突出部位是眼睛,那眼神年轻、好奇,闪烁着和善性情。
“你知道吗,林,真爱她。”他轻柔地说。他眼神往下飘向人行道,然后很快地往上瞧。“真爱那个英国妞。”
“你知道吗,维克兰,真爱那个,”说,模仿他语气,和脸上认真表情,“真爱那件牛仔衬衫。”
“什,这件旧玩意?”他大叫,跟着大笑。“去你,老哥,可以给你!他猛然从凳子上站起,开始解钮扣。
“不用!不用!跟你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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